"臨武瓜農事件"四名涉事城管獲刑 最高刑期11年

    "臨武瓜農事件"四名涉事城管獲刑 最高刑期11年

    wuxinyun 2025-02-27 案例展示 12 次瀏覽 0個評論

      據央視新聞報道,【“臨武瓜農事件”四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判刑】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臨武瓜農事件"四名涉事城管獲刑 最高刑期11年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究竟是“故意傷害”還是“過失致人死亡”成為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公訴方共提供6組證據。

      庭審60余人旁聽

      27日上午9時,永興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一案件。在庭審現場,4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身穿黃色馬甲,靜坐在被告席上。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60余人參加旁聽。

      下午3時許,法庭宣布被告人廖衛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被告人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犯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今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這一事件廣受社會關注。事發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傷害行為是導致瓜農畸形腦血管破裂死亡的誘因

      據法院查明,案發后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主動到臨武縣公安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審理后認為,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在共同故意傷害犯罪中,廖衛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案發后,四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

      鑒于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畸形腦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死亡,四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導致畸形腦血管破裂的誘因,結合四被告人的自首情節及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對廖衛昌予以從輕處罰,對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予以減輕處罰。

      此前,永興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稱,對于外界關注的鄧正加死亡原因、城管執法人員是否用秤砣打人等焦點問題,等庭審結束后,會給公眾一個書面通告。

      今年7月17日,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該縣南強鎮蓮塘村村民鄧正加夫婦發生沖突,鄧正加倒地身亡。臨武縣官方發布的通稿說法則是,“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7月18日,郴州市公安局法醫在市檢察院工作人員、臨武縣南強鎮蓮塘村干部和死者親屬等的見證下,對死者鄧正加的尸體進行了檢驗,并提取了相關臟器組織,連夜送往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進行法醫病理學組織切片檢驗。7月30日,郴州市公安局法醫根據尸體檢驗情況及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病理組織學檢驗結論綜合分析認為,臨武瓜農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來源:中央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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