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村民顧小虎開小貨車去加油站購買柴油給農機加油,被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部門以“涉嫌未取得危險品道路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品運輸”為由暫扣車輛并罰款3萬元。為了繳納罰款,他賣掉了田中的水稻,并向同村村民及村支書借了1.2萬元。
顧小虎來自安徽省淮南市壽縣雙橋鎮勝利村。11月2日,因農忙收水稻,田中拖拉機和收割機柴油不夠,他開小貨車去附近加油站購買了1500元柴油,運回給農機加油。當時他用三只容量200升的塑料桶裝了一百多升柴油。回程途中,他被交通運輸執法部門以涉嫌“未取得危險品道路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品運輸”為由扣車,并要求一個月內交罰金3萬元。
顧小虎提供的淮安市交通運輸局所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顯示,因其涉嫌“未取得危險品道路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品運輸”,依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58條第一款規定,執法部門決定對運輸車輛實施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期限為11月2日至12月2日,后又延長至12月31日。顧小虎于12月9日向淮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交了3萬元罰金,其中1.8萬元是賣水稻的錢,另外1.2萬元是向同村村民及村支書借的。這樣,他才拿回被暫扣的車輛。
勝利村村支書趙成剛表示,村委會還為顧小虎出具了情況證明,稱他裝運柴油為“收割機、旋耕機等大型農機器械需要”,而非經營售賣?;茨鲜薪煌ㄟ\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三大隊工作人員回應稱,對顧小虎進行處罰是因為柴油屬于危險品貨物,必須由具有危險品運輸許可的車輛才可以拉運,“不是專門危險品貨物運輸的車輛,拉危險品貨物存在安全隱患?!?/p>
趙成剛則表示,顧小虎用貨車拉運柴油并非經營目的,而是自用,這在農忙季節的農村是常見做法。顧小虎說,他們不知道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范疇,也沒有接受過相關的宣講、指導工作。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認為,此事件或存在法律法規適用不當的情況,有關部門在進行處罰時應兼顧比例和適當的原則。根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該農戶拉載少量柴油自用并不適用該條例,因此,此次暫扣該農戶車輛屬于適用法律法規不當。此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規定》明確了“載運小量危險貨物時運輸條件的豁免”等相關內容,因此,該農戶拉載柴油的數量和使用性質應當適用怎樣的處罰,還需根據當地更為具體的規定進行細化,并在處罰時兼顧比例和適當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