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宣判,被告人余華英因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提出上訴。
庭審結束后,被害人之一楊妞花走出法院,表示聽到維持死刑判決時,她流下了眼淚。楊妞花提到,在庭上看到余華英垂頭喪氣,雙手發抖,明顯感到害怕。這是她們第五次在法庭上見面,也是第一次看到余華英表現出恐懼。楊妞花說,余華英看了她一眼后立刻低下了頭。
關于民事賠償部分,法院依舊維持了3萬元的原判,但楊妞花表示會繼續上訴。
2022年6月,經過楊妞花指認,貴陽警方抓獲了涉嫌拐賣包括她在內11名孩子的余華英。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死刑。同年11月28日,案件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檢察機關發現余華英在云南省還涉嫌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建議將案件發回重審。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重審。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指控余華英拐賣兒童的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