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3月1日開始辦理,辦理時間截至今年6月30日,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匯算?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是指納稅人需匯總上一年度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合并計稅,向稅務部門辦理匯算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淀區稅務局所得稅科一級行政執法員 張潤:提醒廣大納稅人,如果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代扣代繳稅款的情形,是不符合我們免于辦理匯算的范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