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感染HPV,背后的問題不是強奸那么簡單

    12歲女孩感染HPV,背后的問題不是強奸那么簡單

    gongjiaming 2025-03-04 反滲透設備 15 次瀏覽 0個評論

    山東泰安,一名12歲女孩因為盆腔炎住院治療,醫生在檢查時發現,女孩感染了HPV。

    女醫生出于敏感打聽了女孩的情況,原來這名女孩已有很久的性生活史,而且半年之前曾因陰道炎就醫。并且父母都知道這個情況,但是沒人報警。

    女醫生上報醫院的醫務部,卻被部門工作人員反問:“你怎么確定她是被性侵的?”

    醫生出于良知,在網上曝光了此事。

    隨后醫院得知女醫生的行為,開始在醫院進行內部調查,婦產科也在工作群內被下達了封口令,不準再透露女孩的事情。

    女醫生眼看要查到自己頭上,無奈之下注銷了網上的賬號。但女醫生沒有放棄,最終通過網絡大V的幫助,警方介入調查。



    12月16日,調查組發布通報:經查該女孩于2024年5月通過網絡認識17歲男孩李某某并發展為男女朋友,之后發生性關系,目前李某某依已被刑拘。

    12歲女孩與17歲男友發生關系被感染HPV,這既是法律問題,同時也是社會問題。

    法律問題很簡單,涉及強奸。根據刑法規定,與不滿14周歲的女性發生關系,即構成強奸罪。17歲男友被刑拘,罪名應該是涉嫌強奸罪。

    法律上看,案子似乎真相大白了,無非就是一個12歲的女孩涉世未深,被“黃毛”給糟蹋了。

    12歲女孩感染HPV,背后的問題不是強奸那么簡單

    但這背后的社會性問題,就復雜得多了。

    這事之所以引爆輿論,是因為觸了兩個雷:未成年和性傳播HPV。

    隨著移動互聯網普及,小孩子接觸手機普遍很早,很多刷抖b快微的少男少女,身體年齡中小學生,思想年齡個個遠超18歲。

    12歲什么年紀,估計小學五六年級,就搞起了網戀,還發生性關系,最終傳染HPV。這中間缺失的性教育在哪里呢?

    根據爆料,女孩的父母知情,但是不管不顧,這就非常離譜。如果感染的是HIV,這小姑娘還活不活了?

    法律可以把“黃毛”抓了,解決定罪量刑的事情,但卻不能解決12歲女孩因此導致的人生錯位。

    另外這件事曝光的曲折程度,讓人咋舌。

    12歲女孩被17歲男孩傳染上HPV,女孩父母卻不管不顧,已經很離譜了。而醫生歷經曲折向某博主求助爆料引起關注,那就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了。

    女醫生在確診女孩感染HPV的第一時間,就起了疑心,得知女孩有半年性生活史,此前就曾因陰道炎就過醫,她第一時間選擇了上報醫務部。

    可換來的是醫務部的反問,“你怎么確定她是被性侵的?”

    這句話頗有當年某法官的風骨——“你沒撞為啥要扶?”

    能有這種想法,只有兩種可能。

    一是蠢到極致,不知道與未滿14歲女孩發生關系是強奸。

    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女孩有沒有被強奸和醫院沒關系。

    我更相信是后者。

    某些掌握資源同時又遠離人民群眾的人,一直都奉行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

    12歲的女孩是否被強奸,他們不關心,他們只想看病收錢,不想事情鬧大,怕自己惹上麻煩。

    所以我敬佩女醫生的勇氣,她為素昧平生的女孩不斷發聲,甚至自己被內部調查打擊報復,但仍然堅持選擇曝光。

    “在人類所有美德當中,勇敢是最稀缺的。”

    以受害者12歲的年齡,無論是出于什么樣“情有可原”的理由,她感染HPV、陰道炎、有性生活的這些事實,本身就是極其反常的。

    那么作為正常人,勢必要追問一下,是什么樣的情形,導致發生了這樣一件反常的事情?

    然而女醫生之前、之后的很多人,他們視而不見,他們麻木不仁,因為他們沒有勇氣。

    最后,17歲的黃毛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是他罪有應得。

    同時,對醫院是不是也該進行調查?

    如果不是女醫生頂住壓力堅決揭露,這叫事情就會不了了之。

    為什么醫院是這種推諉扯皮怕事的態度?是不是履行規章制度不力?或者干脆另有隱情?

    這些不查清楚,類似的事件難保不會再次發生。

    這不只是女孩一個人的事情,這是公共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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