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AI戰略洞察】欄目由清華大學人工智能國際治理研究院推出,旨在通過對當前人工智能領域發生的重要信息進行“標注、提煉、解讀”,剖析全球AI治理各國家間不同的戰略圖景,以此描繪人工智能治理領域的國際格局。
欄目主理人:劉典
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副研究員、清華大學人工智能國際治理研究院戰略與宏觀研究項目主任
上周末,歐盟剛剛就《人工智能法案》(下稱《法案》)的細節達成一致,并將盡快推進《法案》的實施工作。該《法案》將進一步全面監管人工智能技術的構建與使用,直接對使用人工智能技術的公司,如谷歌和Open AI等產生重大影響。相比起中國8月出臺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此前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與《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歐盟的《法案》是目前對于人工智能技術最全面的管理辦法,包括了禁止使用性取向和種族等敏感特征來識別人們的生物識別系統、從互聯網上不加區別地抓取面孔等限制性規定。
與中國和歐盟不同,美國在人工智能立法方面幾乎沒有進展。到目前為止,圍繞人工智能的唯一立法是紐約市第144號地方法,該法要求對自動化招聘流程進行偏見審計。而如加利福尼亞州和新澤西等其他州,也已經有議員提出和推進圍繞人工智能等立法。
在聯邦層面,美國的人工智能立法還遙遙無期,因此拜登政府嘗試通過發布行政命令的方式先行推進對于人工智能的風險防范措施。2022年10月,美國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OSTP)發布《人工智能權利法案藍圖》,為美國之后的行政與立法端的限制舉措提供指導方向。2023年10月,拜登發布“關于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賴的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本文將對美國目前的人工智能技術管理辦法進行梳理。
聯邦層面:利用行政手段先行制定強制性規范
日期:2022年10月4日
形式:非約束性原則
目標:形成社會指南,指導自動化系統的設計、使用和部署,以在人工智能時代保護美國公眾。
內容:
- 建立安全和有效的人工智能系統
- 建立算法歧視保護措施
- 保護數據隱私
- 強調通知和透明度的重要性
- 鼓勵開發選擇退出機制
關于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賴的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
- 設立人工智能安全新標準,保護美國公民免受人工智能潛在風險:
- 更好地保護美國公民的隱私:
- 促進公平和公民權利
- 保護消費者、患者和學生
- 支持工人
- 促進市場創新和競爭
- 提升美國在海外的領導力:
- 確保政府負責任且有效地使用人工智能
州層面:圍繞人工智能的立法舉措
產業層面
(IBM、Meta等全球50多個企業、學術機構、非政府組織、政府組織、國際組織)
- 開發和部署基準和評估標準、工具和其他資源,以便在全球范圍內負責任地開發和使用人工智能系統。
- 負責任地推進具有多種模式的開放基礎模型生態系統。
- 促進關鍵支持軟件技術的貢獻和采用,培育充滿活力的人工智能硬件加速器生態系統。
- 支持全球人工智能技能建設和探索性研究。讓學術界參與進來,支持研究人員和學生學習并為重要的人工智能模型和工具研究項目做出貢獻。
- 開發教育內容和資源,讓公眾討論和政策制定者了解人工智能的好處、風險、解決方案和精準監管。
- 發起倡議,鼓勵以安全和有益的方式開放人工智能發展。
當前人工智能監管的三種代表框架與美國的監管路徑預測
主理人:劉典
校審:王祚
終審:梁正、魯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