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盱眙縣紀委監委緊盯黨員干部通過高息放貸、投資入股、代持或委托理財等市場化行為獲取非法利益問題,深挖查處各類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圖為近日,該縣紀檢監察干部在某銀行核實相關情況。 王小龍 攝
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紀委監委聚焦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以委托理財為名收受賄賂等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問題,持續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深化分析研判。圖為近日,該區紀檢監察干部正在集中研討案情。 湯華達 攝
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是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隨著反腐敗斗爭持續發力、縱深推進,一些腐敗分子不再選擇“一手交錢、一手辦事”的傳統受賄方式,轉而尋求更具隱蔽性或迷惑性的手段進行貪腐。然而,無論腐敗手段如何花樣翻新、腐敗路徑如何精心設計、腐敗利益如何轉移轉化,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權錢交易本質不會變、權力變現目的不會變。
近年來,一些不法商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主動尋求投資項目,通過共同放貸、共同投資等方式,幫助個別領導干部實現財產保值增值,從而達到利益捆綁目的。紀檢監察機關緊盯此類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問題,嚴厲懲治以委托理財為名收受賄賂等行為。
以“幫助投資理財”為名對領導干部行賄,隱蔽性強,必須精準識別查處
江蘇省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財政局局長田某某自詡為“經濟學家”,相熟的老板和金融機構代表為了迎合他,常以“討教”金融知識為名,請他在酒桌上“指點迷津”。融資中介繆某某便是其中之一。
為了拉攏田某某,繆某某曾多次提出,可以幫助田某某及其家人投資理財。田某某心存“顧慮”,遲遲不肯表態。在他看來,“把錢放到別人那里收取高額利息,等于直接收錢,根本就經不住組織的調查取證,這種方式不‘安全’。”
而繆某某隨后的提議,卻打動了田某某——“我是炒茶葉‘期貨’的莊家,你自己開個戶,跟著我炒茶葉,到時候行情能翻倍。贏了你拿走,輸了我賠你,你收得安心,我送得也踏實。”
只交割貨單,沒有實質的茶葉交易,茶葉就成了所謂的“期貨”,在業內也被稱為“金融茶”。穩賺不賠的誘惑,讓田某某的思想防線徹底松動。2016年10月,他以妻侄譚某的名義投入110萬元,并將賬戶交由繆某某打理。
2018年4月,田某某的投資幾近“腰斬”,他連忙找到繆某某要求“止損離場”。繆某某隨即轉給譚某127萬余元,即在補足本金的基礎上,額外支付了年化率10%的利息。
田某某“決定”對繆某某加以“彌補”。在開發區已明令禁止支付中介費的背景下,他先后兩次利用職權違規同意繆某某以聯合租賃的形式變相收取中介服務費1000余萬元。繆某某投桃報李,先后兩次送給田某某共86萬元。
“炒茶葉就是他的誘餌,表面上讓我穩賺不賠,實際上利益深度捆綁,炒虧了再補貼我,讓我死心塌地為他做事。”被查處后,田某某后悔地說。
2023年12月,田某某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4年4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個別領導干部意圖以參與金融活動的形式,逃避審查調查,必然事與愿違。”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周劍杰介紹,為領導干部充當“理財經理”,常見方式如下:一是代持型投資理財,商人老板代持給領導干部行賄的財物,用于購買股票、理財產品、虛擬貨幣等,領導干部對投資理財處置有決定權和控制權。二是借款型投資理財,個別領導干部直接向商人老板借錢,再將這筆錢交由對方投資理財,自己分文不出、坐享收益。三是保底型投資理財,個別領導干部出資,再由商人老板進行配置投資,雙方約定保底比例收益,以投資理財掩蓋行賄之實。四是挪用型投資理財,個別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挪用公款交由商人老板“打理”,賺取收益后歸還公款,收益則歸個人所有。
“為了能讓領導干部持續獲利,一些不法商人還會主動為其推薦好的投資項目。以‘幫助投資理財’為名對領導干部行賄,隱蔽性強,必須精準識別查處。”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陳恩盛表示,以此類投資型理財為例,不法商人物色好的投資項目,邀請個別領導干部入股,領導干部或是未實際出資,違規以“干股”“暗股”的形式獲取所謂“股份”;或是雖部分出資,但所得收益遠遠超出正常市場投資所能獲得的回報;或是在沒有必要情況下故意增加交易環節,由領導干部的特定關系人加入環節,從而實現與不法商人的利益捆綁。
嚴查委托理財背后權錢交易問題
“作為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表現之一,這類違紀違法行為具有諸多特點。”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逐一列舉:在時間上,不尋求“收益”的即時變現,而是通過延時,追求期權效應;在空間上,理財行為不是點對點直接發生,而是增加中間人、增設中間環節;在形式上,往往披上“合法外衣”和“專業面紗”,以委托請托人投資或其他委托理財名義,掩蓋違紀違法本質。
2024年3月,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江都分局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科原科長鄭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4年9月,鄭俊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50萬元。2012年至2023年期間,鄭俊利用職務便利,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承接土地整治項目、項目驗收以及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并謀取利益。其違紀違法問題之一,是以委托他人理財為名收受賄賂。
2018年7月,鄭俊安排王某代為保管60萬元好處費。征得鄭俊同意后,王某新辦了一張銀行卡,用于存放這筆錢并購買理財產品。幾個月后,王某將此前代為保管的20萬元匯至該賬戶,同樣用于購買理財產品。2020年2月,上述理財產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共計85.28萬元。
“這些錢雖然放在老板處,但具體每次怎么用、取得了什么收益、下次再買什么理財產品,都是鄭俊在幕后操控,王某都要第一時間向鄭俊進行請示匯報。”辦案人員分析道:“鄭俊這么做,主要是為了掩人耳目,躲避組織調查,表面看他沒有及時拿到錢,實際上是讓錢生錢,本質上就是權錢交易。”
近年來,由于理財手段豐富、投資形式多樣、投資收益波動,發現難、取證難、定性難成為此類腐敗問題查處的難點。實踐中,江都區紀委監委緊盯“人”,查清投資主體、理財人是否符合資格要求;查清“事”,查清理財項目、出資金額、投資運營、收益分配是否真實;鎖定“錢”,查清是否違規高額返本付息、收益是否位于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合理區間等。
“查辦此類案件的關鍵有兩點:既要查清涉案對象及其家庭是否通過‘理財’獲得大額回報,也要查清背后是否存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搞權力尋租、權力變現。”杭州市錢塘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金濤表示,要聚焦領導干部是否真實出資、是否實際產生理財收益、是否存在實得收益和應得收益差值等情況進行核查取證,尤其要對所獲收益“不擔風險”“穩賺不賠”的情況高度警覺。在此基礎上,查證雙方來往過程中的職務職權關聯性,領導干部理財收益是否以“公權力的出讓”為代價,從而查實“權錢交易”本質。
在杭州市富陽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四級調研員陳燕娜看來,準確區分此類案件違紀與違法的界限也是辦案中需要關注的重點。辦案人員需要對當事人的動機、行為、結果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確認雙方在投資過程中是否夾雜公權力傾斜,是否以行受賄為目的。
例如,企業主向公職人員借貸錢款并承諾歸還利息,辦案人員在區分借貸與受賄行為時,需要綜合考慮雙方關系與動機、借款事由與款項去向、書面證據與還款行為以及利益輸送與職務關聯等多個方面,需要結合具體案例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再比如,在區分公職人員投資入股分紅及受賄行為時,同樣需要根據雙方關系與動機、入股與分紅金額是否符合市場標準、是否動用公權力為企業謀取私利等綜合考量。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個別公職人員以‘合作投資’等方式,委托不法商人理財,企圖利用‘障眼法’‘隱身術’掩蓋權錢交易,最終只是一場空……”近期,福建省石獅市紀委監委組織該市黨員干部觀看專題警示教育片,片中情形在全市領導干部中引發熱烈討論。
腐化墮落往往源于小事小節失守。針對以委托理財為名收受賄賂問題,石獅市紀委監委堅持正面引領和反面警示相結合,加強教育管理監督,引導黨員干部筑牢“防腐墻”。一方面,依托反腐倡廉講師團,結合近年查處案件向黨員干部講解相關紀法規定;另一方面,通過召開全市廉政警示教育大會、分級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提升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深挖問題根源,推動建章立制。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富陽分局規劃編制管理科原一級主任科員管建興嚴重違紀違法案發后,區紀委監委推動分局強化“一崗雙責”,開展剖析自查,建立健全資產管理系統,通過“資產云”強化對資產的動態監管,進一步壓縮人為干預項目審批規劃的空間。河南省登封市紀委監委推動案發單位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剖析案例,舉一反三查擺問題、深挖根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強化警示教育,注重抓早抓小。揚州市江都區紀委監委結合典型案例,組織黨員干部旁聽庭審,組建“清風宣講團”,將理財型受賄等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案例納入授課內容,督促黨員干部樹牢紀法意識。登封市紀委監委重點關注工程招投標、土地出讓、政府采購等領域,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開展廉政談心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踩“剎車”;著力加強日常監督,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監督效能。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江都區紀委監委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治力度,聯合相關職能部門,統籌運用法律、行政、審計等手段,完善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斬斷滋生腐敗的利益鏈條。(管筱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