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至正股份:至正股份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ASMPT Holding)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至正股份
股票代碼:603991
信息披露義務人:ASMPT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住所/通訊地址:香港新界青衣長輝路 8號橋匯 19樓
股份變動性質:增加(以資產認購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本次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尚須經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上交所審核通過及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
簽署日期:2025年 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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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本報告書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與其一致行動的他人)在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上市公司至正股份擬通過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直接及間接取得目標公司 AAMI之 99.97%股權并置出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至正新材料 100%股權、并募集配套資金的交易的一部分。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決定后方可實施。本次交易能否順利通過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核和注冊,以及最終取得相關部門審核和注冊的時間等均存在不確定性,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本次交易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和所聘請的專業機構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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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 2
目 錄 ........................................................................................................................... 3
釋 義 ........................................................................................................................... 4
第一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 6
第二節 本次交易的目的與決策程序 ..................................................................... 11
第三節 本次交易的方式 ......................................................................................... 13
第四節 本次交易的資金來源 ................................................................................. 23
第五節 本次交易的后續計劃 ................................................................................. 24
第六節 本次權益變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分析 ..................................................... 26 第七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 ......................................... 28 第八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 29 第九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財務資料 ..................................................................... 30
第十節 其他重大事項 ............................................................................................. 32
第十一節 備查文件 ................................................................................................. 33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 34
附表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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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ASMPT Holding的控股股東為 ASMPT。ASMPT為港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碼 0522.HK。其相關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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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SMPT
(1)主要業務情況
ASMPT是全球領先的半導體及電子產品制造硬體及軟件解決方案供應商。
產品涵蓋半導體裝嵌和封裝及 SMT(表面貼裝技術),從晶圓沉積乃至于各種幫助組織、組裝及封裝精細電子組件的解決方案,以便客戶用于各種終端用戶設備,如電子產品、移動通訊器材、計算設備、汽車、工業以及 LED(顯示板)。
ASMPT在香港聯交所上市(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 0522),并且是恒生科技指數、恒生綜合市值指數下之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恒生綜合行業指數下之恒生綜合信息科技業指數、恒生可持續發展企業基準指數及恒生香港 35指數之成份股。截至 2024年 6月末,ASMPT在全球共擁有 15個研發中心和約 10,800名員工。
(2)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狀況(合并口徑)
單位:港幣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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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義務人違法違規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五年之內未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沒有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主要負責人員情況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
業和核心業務、關聯企業及主營業務的情況說明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控制的核心企業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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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 5%的簡
要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 ASMPT Holding及其控股股東ASMPT均不存在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 5%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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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本次交易的目的與決策程序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義務人 ASMPT Holding基于對目標公司和上市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認可,擬向上市公司出售其于目標公司的全部股份,交易對價為上市公司新發行的股份以及現金。本次交易完成后,ASMPT Holding將成為上市公司的重要股東。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在未來 12個月內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或者處置其已擁有權益的股份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除本報告書已經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暫無在未來 12個月內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處置其已擁有權益的股份的計劃。
若后續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關義務。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相關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相關程序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及批準包括: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對方及相關方現階段所必需的內部授權或批準; 2、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原則性意見;
3、本次交易已經上市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因非關聯監事人數不足監事會人數的 50%,涉及關聯監事回避表決的相關議案將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本次交易已經上市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因非關聯監事人數不足監事會人數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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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關聯監事回避表決的相關議案將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相關程序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方案;
2、本次交易經上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予以注冊;
3、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國家境外直接投資(ODI)事項在相關主管部門完成備案或審批手續;
4、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審批/備案程序(如適用)。
除上述尚需履行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外,因本次交易涉及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根據《戰投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在本次發行股份完成后,ASMPT Holding或上市公司需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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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由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及募集配套資金組成。上市公司擬通過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直接及間接取得AAMI 99.97%股權并置出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至正新材料 100%股權,并向不超過 35名特定對象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其中,ASMPT Holding以其持有的AAMI 49.00%的股權認購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購買資產發行的股份,并獲得部分現金對價。
三、本次交易相關協議主要內容
(一)《資產購買協議》的主要內容
合同主體、簽訂時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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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 23日,ASMPT Holding與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正信同創簽署了《資產購買協議》。
2. 本次交易、交易價格及定價依據
根據《資產購買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上市公司應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 ASMPT Holding持有的目標公司之 5,338股普通股(占目標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約 49.00%,以下簡稱“標的資產”)。
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應以《資產評估報告》載明的標的資產評估值為基礎,由上市公司和 ASMPT Holding通過簽署書面協議(以下簡稱“對價確認協議”)約定。
3. 支付方式
(1)上市公司應采取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 ASMPT Holding發行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 1元,以購買ASMPT Holding持有的目標公司普通股,具體股份數量及股份比例以對價確認協議約定為準(以下簡稱“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上市公司以支付現金方式購買 ASMPT Holding持有的目標公司普通股的具體股份數量及股份比例應以對價確認協議約定為準。
(2)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定價基準日為上市公司審議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事項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日。
(i)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32.00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 120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百分之八十。
(ii)在定價基準日至本次發行完成日期間,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將作相應調整,具體調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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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有效的發行價格,n為該次送股率或轉增股本率,k為配股率,A為配股價,D為該次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有效的發行價格。
(3)發行數量: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數量將根據以發行股份形式支付的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及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確定,計算公式如下:
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數量=以發行股份形式支付的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
根據前述公式計算的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數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確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計入上市公司資本公積。
在定價基準日至本次發行完成日期間,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將作相應調整,發行股份數量也隨之進行調整。
(4)ASMPT Holding對其通過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獲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擁有完全和有效的所有權,且其所獲得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負擔。
(5)ASMPT Holding因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發行完成日起 12個月內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ASMPT Holding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參與認購上市公司另行增發的股份等其他方式獲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受上述鎖定期限制。
(6)上市公司在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完成后的新老股東按照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 募集配套資金
(1)上市公司應盡最大努力進行本次募集配套資金,募集所得資金應用于支付本次交易項下的現金對價、上市公司為本次交易聘請的中介機構費用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其他用途,但應符合如下條件:(i)本次募集配套資金的發行股份數量、募集資金總額及其他相關事宜應由各方另行協商并在對價確認協議項下約定;及(ii)本次募集配套資金完成后,ASMPT Holding持有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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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應在中國證監會出具本次募集配套資金注冊申請批復文件后12個月或批文有效期(以孰短為準)內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資金的配售及股份登記。
5. 交割先決條件
本次交易應在以下先決條件均得到滿足之后實施和完成:
(1)每一方在本協議項下作出的所有聲明和保證在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間內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虛假陳述或重大誤導; (2)本協議約定的、每一方應在交割日之前遵守和履行的承諾和義務均已得到遵守和履行,且并未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規定;
(3)在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交割日為止的期間內,并未發生任何將會或可能會對本次交易產生任何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4)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已經決議批準本次交易;
(5)ASMPT Holding的董事會已經決議批準 ASMPT Holding向上市公司出售標的資產;
(6)目標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已經決議批準按照《資產購買協議》約定轉讓目標公司的股份;
(7)上市公司和 ASMPT Holding已經簽署對價確認協議;
(8)上市公司已經和(除 ASMPT Holding、香港智信和北京建廣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間接持有目標公司股份的交易對方簽署資產購買協議(包括全部補充、修訂和附屬協議,以下合稱“其他資產購買協議”),使得上市公司得以直接或間接收購(除 ASMPT Holding、香港智信和北京建廣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之外的)其他目標公司股份;而且:(i)上市公司已經向 ASMPT Holding提供其他資產購買協議(包括全部補充、修訂和附屬協議)的完整簽署副本;(ii)ASMPT Holding在本協議項下享有的涉及標的資產估值和對價、交割先決條件及其他實質影響ASMPT Holding享有的權益或上市公司承擔的義務的交易條件,并不劣于其他交易對方在其他資產購買協議項下享有的交易條件;且(iii)其他資產購買協議約定的交割先決條件均已得到滿足;
(9)上市公司已經和目標公司、香港智信簽署回購協議(包括全部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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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和附屬協議,以下簡稱“回購協議”),使得目標公司得以回購香港智信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份;而且:(i)上市公司已經向 ASMPT Holding提供回購協議(包括全部補充、修訂和附屬協議)的完整簽署副本;(ii) ASMPT Holding在本協議項下享有的涉及標的資產估值和對價、交割先決條件及其他實質影響ASMPT Holding享有的權益或上市公司承擔的義務的交易條件,并不劣于香港智信在回購協議項下享有的交易條件;且(iii)回購協議約定的交割先決條件均已得到滿足;
(10)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已經批準本次交易涉及的經營者集中審查(如適用);
(11)上交所已經審核通過本次交易;
(12)中國證監會已經同意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涉及的發行股份注冊; (13)上市公司和先進半導體已經簽署有關本次資產置換的交易文件(包括全部補充、修訂和附屬協議),(i)上市公司已經向 ASMPT Holding提供資產置換交易文件(包括全部補充、修訂和附屬協議)的完整簽署副本;且(ii)資產置換交易文件約定的交割先決條件均已得到滿足;
(14)上市公司已經取得實施本次交易所需的其他中國政府的審批和核準(包括有關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境外投資審批和核準,商務部對跨境換股的批準或不提出異議);
(15)上市公司已經向 ASMPT Holding提供重大資產重組披露文件的草稿并已經就該等草稿內容取得 ASMPT Holding事先書面確認;且
(16)上市公司已經擁有支付本次支付現金購買資產項下全部現金對價所需的賬面現金,且已經就此向 ASMPT Holding提供令其合理滿意的證明。
6. 交割
(1)在交割先決條件均被滿足后的第五個工作日(或各方另行以書面方式同意的其他日期),各方應進行標的資產的交割。在交割日,ASMPT Holding應促使目標公司交付記載上市公司持有標的資產的股份證書(Share Certificate)及股東名冊,上市公司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 ASMPT Holding支付對價確認協議約定的現金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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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向 ASMPT Holding承諾:(i)在交割日后十日內,上市公司應向中登公司提交辦理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登記手續;且(ii)在交割日后三十日內,上市公司應辦理完畢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登記手續,將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對價登記在 ASMPT Holding名下。
(3)除非 ASMPT Holding和上市公司另行以書面方式同意:(i)本協議項下有關本次交易的交割,應當與有關上市公司直接或間接收購目標公司其余股份交易的交割同步進行,使得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直接和間接擁有目標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份(但香港智信和北京建廣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除外);(ii)上市公司向 ASMPT Holding支付全部交易對價的日期不得晚于目標公司向香港智信支付回購對價的日期及上市公司向其他交易對方支付其他資產購買協議項下交易對價的日期;且(iii)資產置換交易文件項下本次資產置換的交割應以本協議項下本次交易的交割為前提。
為免疑義,最遲在交割日后三十日內,本次資產置換的交割應當完成,且上市公司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將材料業務運營實體的股東變更為先進半導體的登記手續(即先進半導體應被登記為持有材料業務運營實體百分之百(100%)股權的唯一股東)。
如本次資產置換的交割或上述股東變更登記未能在交割日后三十(30)日內完成,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應當向 ASMPT Holding支付金額相等于材料業務評估價格百分之三十(30%)的違約金。
7. 過渡期
過渡期內,目標公司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盈利(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凈資產)在交割日后由上市公司最終全部享有;目標公司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虧損或因其他原因而減少的凈資產,交割日后由 ASMPT Holding按照交割日前其直接或間接所持目標公司的股權比例承擔。過渡期內產生的盈利或虧損金額應最終以上市公司指定且 ASMPT Holding認可并具備相關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金額為準。
8. 公司治理安排
(1)為確保目標公司穩健經營,除非上市公司和 ASMPT Holding另行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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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方式同意,本次交易完成日起三十六個月內,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應保持連續性及穩定性;具體而言,目標公司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設置(包括人數)和職權應保持不變。為免疑義:(i)目標公司董事會仍將由五名董事組成;目標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仍將包括一名首席執行官(CEO)和一名首席財務官(CFO);(ii)許一帆和 Lim Choon Khoon仍將繼續擔任目標公司的董事,何樹泉(HO SHU CHUEN)仍將繼續擔任 CEO,鄭學啟(CHENG HOK KAI, FREDERICK)仍將繼續擔任 CFO;且(iii)目標公司董事會的其余三名董事應由上市公司提名的人選繼任。
(2)本次發行完成日起九十日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且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應促使及確保先進半導體)應提議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且應投票同意:(i)選舉 ASMPT Holding提名的兩名人選擔任上市公司的非獨立董事;(ii)選舉ASMPT Holding提名的一名人選擔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及(iii)選舉 ASMPT Holding提名的一名人選擔任上市公司的監事。
(3)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且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應促使及確保先進半導體)應提議上市公司召開董事會,且應促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先進半導體提名的董事投票同意:(i)上市公司應設兩名總裁(亦稱聯席總裁);且(ii)提名并選舉何樹泉(HO SHU CHUEN)擔任上市公司的聯席總裁,負責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
9. 違約責任、協議生效及解除
(1)若任何一方發生以下情形導致本協議其他方遭受損失,違約的一方應賠償其他方由此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師費):(i)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下的任何陳述和保證不真實或存在重大遺漏,或違反該項陳述和保證;或(ii)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承諾、義務或責任,或未遵守本協議的任何其他約定。
(2)本協議應自各方簽署之日起成立。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在下述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i)經上市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ii)經 ASMPT Holding董事會審議通過;及(iii)本次交易已經上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但是,本協議陳述和保證、違約責任、協議生效及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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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自各方簽署本協議之日生效。
(3)發生《資產購買協議》約定的任一情形或各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情形時,可解除本協議。根據本條約定提出解除本協議的一方,無需向其他各方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10. 其他
本協議的任何補充、修訂和變更應由各方簽署后方為有效。盡管本協議有其他不同約定,若上交所或中國證監會明確要求上市公司或 ASMPT Holding調整本協議相關安排,或根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確有必要就本協議約定事項進行修改,則經各方屆時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變更或補充。為免疑義,如任何該等修改、變更或補充將實質性影響或變更 ASMPT Holding享有的權利或承擔的義務,或將導致本協議合同目的無法實現,ASMPT Holding并無義務接受或同意此等修改。如因未接受上交所或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未依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而導致本次交易必須終止,ASMPT Holding也無需因此對另一方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二)《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
1. 合同主體、簽訂時間
2025年 2月 28日,ASMPT Holding與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正信同創簽署了《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
2. 交易價格
根據中聯評估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以 2024年 9月 30日為基準日,目標公司 100%股份以市場法確定的評估值為人民幣 3,526,000,000元,對應本次交易中標的資產的評估值為人民幣 1,727,740,000元。
各方一致同意并確認:
(1)以市場法確定的標的資產的評估值作為本次交易的定價依據,經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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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確認,上市公司應向 ASMPT Holding支付的交易對價金額(包括上市公司應向 ASMPT Holding支付的現金對價和股份對價)合計為人民幣 1,716,793,703元;
(2)上市公司以支付現金方式購買 ASMPT Holding持有的目標公司之 2,453股普通股,占目標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約 22.51%,上市公司應向 ASMPT Holding支付的現金對價金額為人民幣 788,793,703元;
(3)上市公司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 ASMPT Holding持有的目標公司之 2,885股普通股,占目標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約 26.49%,上市公司應向 ASMPT Holding支付的股份對價金額為人民幣 928,000,000元。
3. 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價格按人民幣 32.00元/股計算,上市公司應采取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 ASMPT Holding發行的普通股股份數量為 29,000,000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慮募集配套資金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數量的比例約為 21.06%,最終發行的股份數量以經上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予以注冊的數量為準。
在定價基準日至本次發行完成日期間,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或其他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將作相應調整,發行股份數量也隨之進行調整。
4. 募集配套資金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確認,在本次募集配套資金中:
(1)上市公司應采用詢價方式向不超過 35名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且本次募集配套資金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0%,且不得超過22,360,499股,以確保本次募集配套資金完成后ASMPT Holding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十八(18%)。
(2)最終募集配套資金以經上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予以注冊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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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與 ASMPT Holding的《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就交割后承諾約定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AAMI章程應進行如下修改:
(1)AAMI股東持有的每 1股 AAMI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股東會會議由持有 AAMI51%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出席即可構成法定召開人數;AAMI的股東會決議事項應經出席 AAMI股東會的股東所持 51%以上表決權審議通過;且 (2)AAMI董事會由 5名董事組成,董事會會議由至少 3名董事出席即可構成法定召開人數;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過半數董事審議通過。
6. 其他條款
《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系對《資產購買協議》的補充,構成《資產購買協議》之不可分割部分,與《資產購買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資產購買協議》與《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的約定如有沖突或不一致之處,應以《資產購買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權利限制情況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為上市公司向ASMPT Holding新發行的股份,不存在被質押、司法凍結等權利限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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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本次交易的資金來源
本次交易系信息披露義務人 ASMPT Holding以其持有的目標公司 49%股權認購上市公司發行的股份并獲得部分現金對價,不涉及以現金認購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不存在權益變動資金直接或間接來源于上市公司及其關聯方的情況。
第五節 本次交易的后續計劃
一、是否擬在未來 12個月內改變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或者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作出重大調整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在未來 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進行重大改變或調整的計劃。
二、未來 12個月內是否擬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并、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劃,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在未來 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并、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劃,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劃。
三、對上市公司現任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調整計劃
根據《資產購買協議》,信息披露義務人改變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的計劃如下:
(1)本次發行完成日起九十日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且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應促使及確保先進半導體)應提議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且應投票同意:(i)選舉 ASMPT Holding提名的兩名人選擔任上市公司的非獨立董事;(ii)選舉 ASMPT Holding提名的一名人選擔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及(iii)選舉 ASMPT Holding提名的一名人選擔任上市公司的監事。
(2)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且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應促使及確保先進半導體)應提議上市公司召開董事會,且應促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先進半導體提名的董事投票同意:(i)上市公司應設兩名總裁(亦稱聯席總裁);且(ii)提名并選舉何樹泉(HO SHU CHUEN)擔任上市公司的聯席總裁,負責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
具體情況詳見本報告書“第三節 本次交易的方式”之“三、本次交易相關協議主要內容”。
除前述情況外,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改變上市公司現任董事會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計劃。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根據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本著有利于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的原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股東權利,參與上市公司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換屆工作,向上市公司推薦合格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選舉產生新的董事會,并由董事會決定聘任高級管理人員。
四、對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條款進行修改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計劃。如果根據上市公司實際情況或因監管法規要求需要進行相應調整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關批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五、對上市公司現有員工聘用計劃作出重大變動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對上市公司現有員工聘用計劃作出重大變動的計劃。
六、對上市公司分紅政策作出重大變動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對上市公司分紅政策作出重大變動的計劃。
七、其他對上市公司業務和組織結構有重大影響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其他對上市公司業務和組織結構進行重大調整的其他計劃。
第六節 本次權益變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分析
一、 本次權益變動對上市公司獨立性的影響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對上市公司的人員獨立、資產完整、財務獨立不產生影響。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上市公司將仍然具備獨立法人地位和獨立經營能力,擁有獨立的采購、生產、銷售體系,擁有獨立的知識產權,在人員、資產、財務、業務、機構等方面仍將繼續保持獨立。
二、本次權益變動對上市公司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影響
(一)同業競爭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持有上市公司 21.06%(不考慮募集配套資金)或 18.12%(考慮募集配套資金)的股份,為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東。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或者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上市公司發生同業競爭的情形。
(二)關聯交易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與上市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在考慮募集配套資金實施的情況下,ASMPT Holding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為 18.12%,將成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方。
本次權益變動后,為規范與上市公司未來可能發生的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義務人已作出承諾: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如有)將采取必要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與上市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2、對于正常經營范圍內無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關聯交易,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依法簽訂協議,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場價格與上市公司及其下屬企業進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保證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墊款項、代償債務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的資金、利潤、資產及其他資源,不利用關聯交易損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或上市公司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4、本公司確認,上述承諾屬實,如因本公司違反上述承諾或因上述承諾被證明不真實且對上市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或人民法院等有權部門的最終處理決定或生效判決,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
一、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間的交易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前 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以及各自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存在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資產交易的合計金額高于 3,000萬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凈資產 5%以上的交易。
二、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交易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前 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以及各自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進行合計金額超過人民幣 5萬元的交易。
三、對擬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補償或類似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前 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以及各自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存在對擬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補償或者存在其他任何類似安排。
四、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簽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前 24個月內,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以及各自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存在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簽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前 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在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前 6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買賣至正股份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前 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在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前 6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上述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存在買賣至正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九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財務資料
ASMPT Holding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如下,財務報表已經由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審計。
利潤表
單位:港幣千元
資產負債表
單位:港幣千元
現金流量表
單位:港幣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