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體發現現場
圍繞尸源展開艱苦偵查
由于發現尸體的河道就在高速公路橋的下面,偵查員初步判斷,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在甲地作案后在乙地拋尸。
因此,專案組在當地拉網式查找失蹤人員的同時,面向全國各地展開排查。為了擴大排查范圍,專案組將協查通報寄到全國每個基層派出所,僅掛號信就寄出8萬余份,可惜都石沉大海。
因為尸體高度腐敗,采集的被害人指紋嚴重變形,當地及周邊地區也沒有查到符合該女子特征的失蹤失聯人員,無名女尸身份一度成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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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偵查人員圍繞裝運尸體的車輛展開排查。通過現場勘查,犯罪嫌疑人是在南北向公路的東側拋尸的,嫌疑車輛的行駛方向應該是由南向北。
而拋尸地點距離江陰大橋約60公里,日均車流量達10多萬輛次,排查的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盡管偵查員從尸體腐敗的程度判斷,被害人死亡時間在7天左右,但為了擴大排查范圍,偵查人員將15天內的過往車輛都列入排查范圍。
其間,為了查找尸源,偵查人員還主動與央視尋親欄目、多家尋親網站聯系,但都未果。
兇手是情夫不是前夫
一晃12年過去了,“2008·6·21”殺人拋尸案成了壓在一代又一代刑偵民警心頭的巨石。
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開展命案積案攻堅行動,該案被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江蘇省公安廳成立了由廳領導掛帥的攻堅組,泰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掛帥的專案組,實施專案攻堅。
5月23日,省公安廳命案積案攻堅技術組傳來消息——被害人的相關信息與安徽樅陽籍女子汪某認定同一。至此,被害人身份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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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偵查人員趕赴安徽樅陽,了解到汪某是名離異女,前夫劉某離婚后曾揚言“要殺了汪某全家”。
2003年,劉某曾實施殺害汪某侄子的犯罪行為,好在被汪某家人發現,未能得逞,劉某當時就是用繩子勒人頸部,與汪某被害時的手法非常相似。
案發后,劉某一直潛逃在外,2013年落網,2018年刑滿釋放。無論從作案動機、作案時間和作案手法上分析,劉某均具備條件。
偵查人員找到了汪某在江蘇丹陽某農場務工的兩個哥哥核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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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汪某的哥哥反映,汪某在無錫一家洗頭房做按摩女,其間與無錫惠山當地男子吳某結識同居。
因為汪某久無音信,兩個哥哥曾找過吳某詢問她的下落。
吳某稱,汪某因為“宮外孕大出血死亡”,最終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此事以吳某“補償”汪某直系親屬5萬元告終。
偵查至此,吳某的作案嫌疑陡然上升。
隨后,泰州市公安局技術人員經過對12萬條相關數據進行層層篩查,最終鎖定涉嫌殺害汪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吳某。5月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吳某在無錫惠山落網。
△警方抓獲嫌疑人
因感情糾紛殺人拋尸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吳某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吳某曾是一名大貨車司機,經常光顧汪某所在的洗頭房,兩人日久生情,租房同居。
2008年6月,已經懷孕7個多月的汪某見自己即將足月臨盆,為了與吳某長期生活在一起,提出要吳某離婚與她結婚,遭到吳某的斷然拒絕。
為此,兩人經常吵架。汪某見他不想離婚,便威脅要找他老婆鬧事。
2008年6月15日,汪某在出租房內再次與吳某發生激烈爭吵。惱羞成怒的吳某用電線殘忍地將汪某勒死。
為了毀尸滅跡,吳某訂制了一只鐵皮箱。當天下午,他以“在外面有女人”為由,與妻子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凈身出戶。
當晚,吳某就駕車進入泰州市姜堰區境內,從隨機選擇的一處高速公路橋上將尸體拋下,然后逃之夭夭。
“我當時之所以跟我老婆離婚,就是擔心我殺了人會拖累家庭。這些年來,我經常做噩夢,覺得對不起家人,更對不起死者。”吳某懊悔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