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燕飛、黃良梅、李鳳清、黃丹紅、李仲寧、彭銀星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建設平南縣武林潯江大橋的建議”(第2021309號),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由我廳主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協辦,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賦予廣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個扎實”新要求,緊緊圍繞“建設壯美廣西 共圓復興夢想”的總目標總要求,以超常規舉措全力推進我區交通運輸各項工作,努力辦好民生實事。當前,自治區繼續加快我區縣縣通高速、普通公路國省道升級改造、縣域路網攻堅以及“四建一通”中鄉鄉通二級(或三級)公路等工程,加快推進二級以下普通國省公路提級改造工程,力爭到“十四五”末實現全區100%普通國道達到二級及以上等級,80%普通省道達到二級以上等級,100%普通省道達到三級以上等級,提升干線公路網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和支撐。
一直以來,自治區積極支持平南縣各項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據2020 年廣西交通運輸綜合統計年報,截至2020年底,平南縣的公路總里程為2508公里,構建了以高速公路為骨架、普通國省道為干線、農村公路為支線的公路網絡,不斷改善群眾的出行條件。建議所提的平南縣武林潯江大橋屬于農村公路橋梁范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公路條例》的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規劃、建設、管理、養護等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相關規劃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統籌開展農村公路建設。
下一步,我廳將積極對接平南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指導項目建設單位加快推進研究論證項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具體方案以及建設時機,重點落實土地、環評等問題,多渠道籌措并落實建設資金,待建設條件成熟后,我廳將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給予統籌研究支持。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