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未成年人受不良網絡信息影響、沉迷網絡游戲等問題,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陳偉志呼吁,借鑒部分發達國家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的做法,出臺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的規定,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
“雖然我國有關部門已經要求平臺設立未成年人模式、防未成年人沉迷系統,但所起的作用有限,且并不適用于信息不斷交互的社交媒體。”陳偉志說,對于生產企業和應用平臺,缺乏識別未成年人身份的強制措施。只有少數平臺會根據未成年人實名認證主動啟動未成年人模式。有些未成年人的父母(監護人),在未成年人上網時,并沒有盡到監護責任,督促未成年人必須使用未成年人模式,甚至還把自己的賬號給未成年人使用,以此繞過未成年人模式與防未成年人沉迷系統。
他注意到,從社交媒體的“社交屬性”看,社交媒體很難實時監控網友發布的內容是否適合未成年人,而且,當前社交媒體上充斥著不實信息、有害信息,缺乏識別能力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到這些信息的誤導、蠱惑。我國有關部門一直在對社交媒體進行治理,但其用戶群體的復雜性,決定了社交媒體空間并不適合未成年人。 ?
在陳偉志看來,我國已經出臺相關規定,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禁止誘導未成年人打賞行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樂、賣慘“審丑”等現象對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導向。但由于沒有明確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的禁令,平臺經常“打違禁擦邊球”,有關部門每過一段時間都不得不進行集中整治、清理,隨后又會死灰復燃。因此,只有出臺明確的、更嚴的禁令,才能清除這些網絡不良現象。
他提出,適時修訂《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嚴禁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成人賬號租售服務。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賬號租售服務。相關部門要強化這一規定的執行,并適時將這一規定修改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所有成人賬號租售服務”,以此杜絕未成年人用成人賬號登錄使用網絡、社交媒體。
他認為,建立健全協同育人“教聯體”,切實加強對廣大中小學生家長的家庭教育指導,也很重要。教育部門會同團委(少工委)、婦聯等相關方面應該敦促家長承擔起對孩子的監護和引導責任,以身作則培養孩子良好的上網習慣;同時,家校社要攜手豐富學生社區活動內容,培養學生形成廣泛的興趣,疏導學生遠離手機、遠離社交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