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假怎么休?
官方回復來了!
近日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發布
關于《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
“育兒假”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全文如下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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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衛生健康委: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于2021年9月29日經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公布之日起實施。現就《條例》實施過程中“育兒假”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育兒假”所指的“每年”為自然年度。
二、“育兒假”假期為工作日,不包含節假日。
三、“三周歲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個月(含)內。
四、今年有子女在三周歲以下的夫妻能夠享受當年育兒假;《條例》實施后正在休產假的夫妻,在產假休完后可休當年育兒假,育兒假不能延續至第二年;有多個未滿三周歲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別累計享受十天育兒假。
五、累計十天的育兒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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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生育,
還有這些假期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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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與護理假
國家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四川省規定: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在原來產假98天的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純母乳喂養假
根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的規定,四川省衛生廳、勞動廳、婦聯、工會在1997年印發了
<關于確保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的通知>( 川衛婦發〔1997〕第004號)。關于確保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的通知>文件中規定“由愛嬰醫院負責出具女職工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非愛嬰醫院不是純母乳喂養的合格單位不得出具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各單位必須憑愛嬰醫院出具的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才能安排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一個月純母乳喂養產假,享受出勤待遇”。
四川省愛嬰醫院名單可通過“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原標題:《四川“育兒假”來了,夫妻每年各十天!還有這些假,你都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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