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黨內規則體系,扎緊黨紀黨規的籠子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要定規矩,這(指《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編者注)是很重要的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從我們在座各位做起來,新人新辦法。制定這方面的規矩,指導思想就是從嚴要求,體現黨要管黨、從嚴治黨。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
既然作規定,就要朝嚴一點的標準去努力,就要來真格的。不痛不癢的,四平八穩的,都是空洞口號,就落不到實處,還不如不做。定規矩,就要落實一些已經有明確規范的事情,就要約束一些不合規范的事情,就要規范些沒有規范的事情。規矩是起約束作用的,所以要緊一點。緊一點自然就不舒服了,舒適度就有問題了,就是要不舒服一點、不自在一點,我們不舒服一點、不自在一點,老百姓的舒適度就好一點、滿意度就高一點,對我們的感覺就好一點。這也是新形象新氣象。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
長期以來,我們制定的不少制度規定流于形式,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本身不科學,脫離實際、沒有可行性,有的規定過于原則、操作性不強,有的只有要求沒有問責、剛性約束力不夠,還有的規定交叉重復甚至文件打架。要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掌握制度建設的周期性規律,及時進行立、改、廢,既保證制度的活力,又注意保持制度的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頻繁“翻大餅”,確保每項法規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二〇一三--二〇一七年)稿時的講話》(2013年10月17日)
要完善黨內權力運行和監督機制,實行權責對應,堅決反對特權,防止濫用職權。執政黨對資源的支配權力很大,應該有一個權力清單,什么權能用,什么權不能用,什么是公權,什么是私權,要分開,不能公權私用。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務實管用,突出針對性和指導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會流于形式。牛欄關貓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銜接做到彼此呼應,增強整體功能。要增強制度執行力,制度執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廣泛聽取黨員、干部意見,從而增加對制度的認同。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95 頁
有紀可依是嚴明紀律的前提,黨的紀律規定要根據形勢和黨的建設需要不斷完善,確保系統配套、務實管用,防止脫離實際、內容模糊不清、滯后于實踐。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100頁
要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04頁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對增強黨內法規制度的系統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方面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都要高度重視。要認真總結黨的建設實踐經驗,及時把比較成熟、普遍適用的經驗提煉上升為制度,同時要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理論研究和宏觀設計,形成定期評估、清理、修訂機制,該填充的填充,該鏈接的鏈接,該替換的替換,使黨內各項法規制度便利管用,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更大作用。
《從嚴治黨必須從嚴管理干部》(2014年12月14日)
改進巡視工作,首要的一條,就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做到有規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誅,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修訂條例把這些要求形成剛性約束,有利于更好發揮巡視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要堅持宏觀思考、總體規劃。要抓緊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規制度,修訂廉政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行政監察法,研究制定派駐紀檢機構工作條例、紀律審查工作條例等。既要注意體現黨章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規制度相銜接,使實體性法規制度和程序性法規制度、綜合性規定和專門性規定、下位法規制度和上位法規制度相互協調、相輔相成,提升法規制度整體效應。
《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2015年6月26日),習近平《論黨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獻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2023 年版:第115頁
要系統完備、銜接配套。要立治有體、施治有序,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補也不行。這些年來,從中央到地方搞了不少制度性規范,但有的過于原則、缺乏具體的量化標準,形同擺設;有的相互脫節、彼此缺乏銜接和協調配合,形不成系統化的制度鏈條,產生不了綜合效應;有的過于籠統、彈性空間大,牛欄關貓,很多腐敗問題不僅沒有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要把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籠子扎細扎密扎牢,必須做到前后銜接、左右聯動、上下配套、系統集成。
《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2015年6月26日),習近平《論黨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獻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2023年版,第115頁
要務實管用、簡便易行。劉邦進軍關中,“約法三章’就管住了部屬、贏得了民心。紅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通俗易懂、便于執行。法規制度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形式花哨,而在務實管用;不在內容繁雜,而在簡便易行。
《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2015年6月26日),習近平《論黨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獻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2023年版,第115-116頁
堅持高標準與守底線相結合。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緊密結合。道德使人向善,是紀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礎;紀律用來懲惡,是道德的堅強后盾和保障。新修訂的準則,扣緊“廉潔自律”這個主題,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這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看得見、摸得著、夠得著的一個標準,要樹這么一個標準,這是高標準,展現了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追求;而新修訂的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我們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這都是很清晰的。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關于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政準則、黨紀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10月8日)
要健全完善制度,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本著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則,制定新的法規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規制度,廢止不適應的法規制度,健全黨內規則體系,扎緊黨紀黨規的籠子。
《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2016年1月12日),習近平《論黨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獻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2023 年版,第119頁
要把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解決好,要有效化解黨面臨的重大挑戰和危險,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完善規范健全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既使已經發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決,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問題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經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反彈復發。
《關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說明》(2016年10月2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8年版,第409-410頁
要堅持科學立規、民主立規,確保每項黨內法規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不要搞那種形式主義,寫一堆套話,最后都沒有用,就是湊份子,與其這樣不如不立。每一部法規文件,質量要上去,一個是嚴謹性,包括文字的精煉、準確,于法周延、于規周詳,都能體現出來。不要著急,得慢慢磨。根本你要有調查研究的基礎,要對于我們的黨章這些有深刻的理解,相關聯的一些規則都要熟悉,知道他們相互關系。已經重復了的就不要再在這講,別的法規該管的事情就不是這個法規再去啰嗦的,某個法規就管某一方面的問題,針對性很強。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二〇一八--二〇二二年)稿時的講話》(2018年1月25日)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要有新氣象新作為,必須靠嚴明的紀律作保證。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在黨章中充實完善了紀律建設相關內容,要把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建設理論、實踐、制度創新成果總結提煉為黨規黨紀。條例全面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的要求細化具體化,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管黨治黨存在的突出問題,扎緊制度籠子,實現制度與時俱進。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稿時的講話》(2018年7月31日)
要扎牢不能腐的籠子,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形成靠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
《在新的起點上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2018年12月13日),習近平《論堅持人民當家作主》,中央文獻出版社2021年版,第251-252頁
經過這幾年努力,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立起來了,總體上實現了有規可依。但是現有黨內法規還不能很好滿足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制度空白與制度過剩現象并存,存在一些結構性問題。黨中央明確提出到建黨一百周年時要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黨內法規制定力度,補齊制度短板。要扭住提高質量這個關鍵,堅持問題導向,基礎主干法規要補上,作出的規定要切實管用。要把比較成熟、普遍適用的實踐經驗提煉為制度規定,使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法規制度相協調,下位法規制度同上位法規制度相銜接,實體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規制度相配套,形成整體效應。同時要做好備案審查工作,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維護黨內法規和黨的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修訂稿等三部法規稿時的講話》(2019年8月30日)
建章立制,要堅持系統思維、辯證思維、底線思維,體現指導性、針對性、操作性。既堅持解決問題又堅持簡便易行,采取務實管用的措施切中問題要害;既堅持目標導向又堅持立足實際,力求把落實黨中央要求、滿足實踐需要、符合基層期盼統一起來;既堅持創新發展又堅持有機銜接,同黨內法規制度融會貫通,該堅持的堅持、該完善的完善、該建立的建立、該落實的落實。建立制度,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小而碎,不能“牛欄關貓”也不能過于繁瑣。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2020年1月8日),《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03-304頁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以前所未有的勇氣和定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極大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探索出一條長期執政條件下解決自身問題、跳出歷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構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權力監督制度和執紀執法體系。這條道路、這套制度必須長期堅持并不斷鞏固發展。
《在第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20年1月13日)
要通過清晰的制度導向,把親和清、勤和廉統一起來,把干部干事創業的手腳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桎梏、“套路”中解脫出來,形成求真務實、清正廉潔的新風正氣。
《以全面從嚴治黨新成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2020年1月13日),習近平《論黨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獻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23年版,第288頁
在建章立制、建構體系過程中,要扭住提高制度質量這個關鍵,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稿時的講話》(2020年2月26日)
我們黨歷來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注重運用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格執行黨章,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制度權威性和執行力不斷增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顯著成績,積累了新的重要經驗。要增強依規治黨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繼續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要發揮好黨內法規在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保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重大作用,確保黨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對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的指示(2021年12月1日),《人民日報》2021年12月21日
堅持構建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規范體系,為推進偉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我們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以黨內監督為主導,發揮巡視監督利劍作用和派駐監督探頭作用,推進紀律檢查體制、國家監察體制、審計統計監督體制改革,推動各項監督貫通協同,實現黨內監督全覆蓋、對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健全黨的組織法規、領導法規、自身建設法規、監督保障法規,讓制度“長牙”、“帶電”。經過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革命性鍛造,我們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構建起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營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圍,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了中國共產黨之治、中國之治的獨特優勢。
《全面從嚴治黨探索出依靠黨的自我革命跳出歷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徑》(2022年1月18日),《十九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3年版,第663頁
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形成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機制。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完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以黨內監督為主導,促進各類監督貫通協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增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實效。發揮政治巡視利劍作用,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用好問責利器。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2022年10月16日),《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2023 年版,第54頁
我們把制度建設貫穿黨的各項建設,與時俱進完善黨章,聚焦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推進制度創新,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搭建起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四梁八柱”,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為新時代黨的建設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保障。
《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推動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向縱深發展》(2023年1月9日),《求是》雜志2023年第12期
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是黨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應是一個內涵豐富、功能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動態系統。健全這個體系,需要我們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更加突出黨的各方面建設有機銜接、聯動集成、協同協調,更加突出體制機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規制度的科學有效,更加突出運用治理的理念、系統的觀念、辯證的思維管黨治黨建設黨。
《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推動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向縱深發展》(2023 年1月9日),《求是》雜志2023年第12期
堅持制度上全貫通,把制度建設要求體現到全面從嚴治黨全過程、各方面、各層級,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不斷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用制度促進全面從嚴治黨體系貫通、聯動,真正實現制度治黨、依規治黨。
《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推動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向縱深發展》(2023年1月9日),《求是》雜志2023年第12期
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貫通起來,三者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運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形成辦案、治理、監督、教育的完整閉環,推動各項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促進、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把不敢腐的震懾力、不能腐的約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結合起來,不斷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在第二十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23年1月9日)
要緊扣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內容上全涵蓋、對象上全覆蓋、責任上全鏈條、制度上全貫通,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不斷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進一步形成依靠黨的自身力量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推動創新、實現執政能力整體性提升的良性循環。
《在第二十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