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8年農作物種子企業監督抽查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8年農作物種子企業監督抽查的通知

    luhan 2025-03-15 公司簡介 10 次瀏覽 0個評論

    為貫徹落實好《種子法》,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督促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提高質量意識,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種子法》《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農業部決定組織開展2018年種子企業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內容及方式

    (一)抽查對象

    本次監督抽查的對象是玉米、水稻、棉花種子生產經營企業。

    (二)檢查內容

    1.生產經營資質及生產經營檔案。檢查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生產經營許可、品種審定或登記及授權情況、種子來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規范。

    2.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按照《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的要求,檢查經營種子的包裝標簽和使用說明是否全面、真實、規范,重點檢查二維碼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可追溯能否實現等。

    3.種子質量。抽取企業生產經營的玉米、水稻、棉花種子樣品,開展凈度、水分、發芽率、品種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和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

    4.儲備種子檢查。抽取所有承擔2018年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儲備任務企業的儲備種子樣品,進行發芽率檢測。

    (三)檢查方式

    本次監督抽查采取省級自查和農業部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有關省(區、市)農業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本轄區種子企業監督抽查行動,農業部將派出督查組進行督查。督查組重點檢查省級自查實施情況,并從各省(區、市)抽查樣品中,選取一定數量的樣品。未督查的省份,由全國農技中心從省級抽查樣品中隨機選取部分樣品。農業部選取的樣品,只進行品種真實性及轉基因成分檢測。

    農業部組織督查人員名單及企業名單按雙隨機要求產生,具體督查人員名單、企業名單另行通知。

    二、檢測安排

    (一)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檢測。農業部選取的玉米、水稻種子樣品的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由全國農技中心(國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負責組織安排,檢測工作分別由北京玉米種子檢測中心和農業部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深圳)承擔;省級抽查樣品的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由省級種子管理部門自行組織。玉米、水稻品種真實性檢測對照采用農業部收集保存的標準樣品,檢測方法采用SSR分子標記法,檢測標準分別采用《玉米品種鑒定技術規程SSR標記法》(NY/T 1432-2014)、《水稻品種鑒定技術規程SSR標記法》(NY/T 1433-2014)。水稻、玉米種子轉基因成分檢測執行農業部發布的相關標準。

    (二)常規質量指標檢測。農業部選取的玉米、水稻、棉花種子樣品的品種純度田間鑒定分別由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江蘇省種子南繁南鑒站、農業部棉花品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具體承擔,國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凈度、水分、發芽率由抽樣省級種子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檢測。省級抽查樣品凈度、水分、發芽率、品種純度及其他指標,由省級種子管理部門自行安排檢測。

    (三)抽樣數量。抽樣數量玉米、水稻不低于200克,棉花不低于400克。

    三、進度安排

    130日前,各省(區、市)完成企業監督抽查現場檢查和抽樣工作,農業部組織完成督查工作。

    210日前,全國農技中心匯總農業部選樣清單,并安排好相關檢測工作。各省(區、市)將抽查中發現的違反《種子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條有關規定生產經營種子行為的查處結果,報送農業部種子管理局。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8年農作物種子企業監督抽查的通知

    215日前,各省將國儲種子發芽率檢測結果報農業部種子管理局;有關省級種子管理機構根據全國農技中心安排,分取玉米種子樣品150克、水稻種子樣品150克,分別寄送至北京玉米種子檢測中心、農業部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深圳)進行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分取玉米種子樣品520粒(分2份各260粒)、水稻種子樣品100克、棉花種子樣品300克分別寄送至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江蘇省農業種子南繁南鑒站和農業部棉花品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進行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

    331日前,有關種子檢驗機構分別將農業部選取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和品種真實性及轉基因成分檢測結果報送全國農技中心。

    315日前,完成標簽、生產經營檔案、生產經營備案等不符合要求情況通報。415日前,農業部將不合格樣品結果通報相關省,并督促相關省開展查處。615日前,各省將查處結果報農業部種子管理局。

    5月底前,國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匯總農業部抽取的玉米、水稻、棉花種子樣品品種純度田間鑒定結果及有關證據材料一并報送農業部種子管理局。6月底前,農業部將通報純度鑒定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檢查效果。本次種子企業監督檢查,是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履行職責的重要抓手。各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及種子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細化方案,保障行動順利開展。全國農技中心負責本次監督檢查行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要加強指導,精心安排,嚴格按時間節點抓好工作落實。

    (二)落實“雙隨機”要求,確保檢查力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和《農業部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農政發〔20154號)要求,組織開展監督抽查。抽查中,對于近年來各地各級農業部門監督檢查發現有問題的企業,以及維權企業舉報、農民投訴的企業,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抽查覆蓋面不低于70%。對于其他種子企業,抽查覆蓋面不低于50%。要確保抽樣數量,要求抽取樣品數量應占被抽查企業生產經營玉米、水稻、棉花品種數量的80%以上。

    (三)科學合理安排,確保監督檢查質量和效率。本次檢查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各有關單位要科學合理安排,按時完成檢查、抽樣、檢測、證據收集固定等各項任務。遇有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向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反映。

    (四)嚴格規范程序,依法嚴厲查處。嚴格按規定要求開展檢查、扦樣和檢測,確保公正、規范、科學。務必認真制作詢問筆錄和扦樣單,做好樣品確認等證據固定工作,確保每個樣品證據材料完整可靠。對抽查中發現的違反《種子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條有關規定生產經營種子的行為,要及時做出處罰。對發現的質量不合格、品種不真實等問題,要依照《種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逐一立案,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查處,并按程序公開信息。請各省級種子管理機構于430日前,將本轄區監督檢查工作總結、抽查不合格樣品清單及有關查處結果報送農業部種子管理局。

    聯系方式:

    1. 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市場監管處

      話:01059193186

      真:0105919319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 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話:01059194513

      真:0105919451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0181 10    

     

    轉載請注明來自青島峻峰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本文標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8年農作物種子企業監督抽查的通知》

    百度分享代碼,如果開啟HTTPS請參考李洋個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決定都會改變你的人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