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完善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完善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hanjunhao 2025-03-17 純凈水設備 12 次瀏覽 0個評論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進一步完善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進一步完善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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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要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推動醫療衛生事業更加注重內涵式發展、服務模式更加注重系統連續、管理手段更加注重科學化治理。到2025年,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資源配置和服務均衡性進一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明顯增強,中西醫發展、醫防融合、平急結合更加協調,有序就醫和診療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到2035年,基本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連續協同、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顯著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資源配置,推進能力現代化

    1.提升衛生健康人才能力。健全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機制,出臺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實施西學中能力建設和中醫藥領軍人才培養工程,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計劃。深化省際合作,開展“組團式”幫扶。(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

    2.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健全公共衛生體系,加強防控能力和隊伍建設,各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配備不低于國家標準要求。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建成自治區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提升市級實驗室檢測能力。建成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加強全區120智能化調度體系建設。加強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制定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并動態調整,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建立疾控機構標準化建設體系,持續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落實基層軍醫到地方急救機構執業培訓機制。(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黨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寧夏軍區、武警寧夏總隊,疾控局)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完善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3.強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加大縣域醫療分中心和社區醫院建設力度,推進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優化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打造鄉村20分鐘醫療衛生服務圈。增強鄉鎮衛生院二級及以下常規手術等醫療服務能力,提高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公共衛生、中醫藥服務和傳染病防控等能力,加強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開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導。加強縣域醫療衛生人才一體化管理,推進“縣管鄉用、鄉聘村用”。(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疾控局)

    4.突出縣級醫院縣域龍頭地位。在縣級醫院優先發展急診、婦產、兒科、重癥醫學、中醫、精神、老年醫學、康復(醫學)、感染性疾病等學科,提升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診療能力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強急診急救“五大中心”,提升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能力和急危重癥應急處置能力。(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5.推進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推進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寧夏婦女兒童醫院國家區域醫療中心、2個省級綜合類區域醫療中心、10個省級專科類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加強國家重點專科、中醫優勢專科、省級重點專科建設,擴建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實施醫療服務能力登峰提質計劃,力爭95%以上的大病重病在區內解決,90%以上的一般重病和多發病在市域內解決。(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6.擴大康復和護理等接續性服務供給。鼓勵部分二級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中心、站),支持各級醫療機構建設老年病科、安寧療護病區(床),支持公辦醫療機構發展普惠性托育服務、社會力量參與建設普惠性康復機構,擴大康復醫療、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母嬰護理、社區護理、安寧療護及營養支持等服務供給。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二)促進分級診療,推進體系整合化

    7.推進城市醫療集團建設。以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為抓手,合理布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加強“五大中心”建設,推進網格化布局、實體化運行,為居民提供疾病預防、診斷、治療、營養、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一體化醫療衛生服務。建立集團內部分工協作機制,完善雙向轉診路徑。(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8.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落實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五統一”管理、一體化運營,完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建設縣域衛生健康綜合信息平臺,建立開放共享的影像、心電、病理診斷和醫學檢驗等中心,推動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和結果互認。逐步實施醫共體內部和醫共體間床位、號源、設備統籌使用,縣域內就診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占比、縣域內住院量占比分別達到90%、65%、85%以上。(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黨委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

    9.健全家庭醫生制度。建立以全科醫生為主體、全科專科聯動、醫防有機融合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完善簽約服務籌資機制,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落實簽約居民在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方面的差異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醫生首診、轉診和下轉接診的服務模式。重點人群簽約服務實現全覆蓋,全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每年提升1個—3個百分點。(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殘聯、醫保局)

    10.加強防治結合。強化醫防協同融合,建立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人才流動、交叉培訓協作機制。探索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參與醫聯體工作,建立疾控監督員制度,實施社區疾病防控片區責任制并實行網格化管理。優先對重點人群開展健康促進和預防保健服務。加強精神衛生能力建設。持續推進重大慢性病篩查。(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民政廳、疾控局)

    11.促進醫養結合。合理布局養老機構與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護理院、康復療養和安寧療護機構等,推進形成資源共享、機制銜接、功能優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務網絡。深化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業務協作和簽約合作機制,協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復和護理服務。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失能老年人家庭養老病床納入家庭醫生簽約和家庭病床管理,探索建立“醫護康養”一體化服務模式。(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民政廳、醫保局)

    12.發揮中醫藥重要作用。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和國家中醫疫病(寧夏)防治基地建設項目,完成國家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項目。縣級綜合醫院設立標準化中醫科和中藥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開展中醫館內涵建設,在具備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建設中醫閣。持續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建設。完善中西醫會診制度,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

    (三)提高服務質量,推進服務優質化

    13.保障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實施醫療質量提升行動,建立高水平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健全覆蓋主要專業的區、市兩級醫療質量控制組織,完善管理辦法和考核評價標準,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醫療服務質量數據系統評估、反饋和激勵機制。實施臨床路徑管理,持續做好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完善醫療服務行為規范,探索建立醫療服務點評制度。提高藥品供應保障和藥學服務水平。(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藥監局)

    14.提高醫療衛生科技創新能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中醫藥研發中心和預防醫學科學院,新建一批科技創新平臺,圍繞重大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醫藥傳承創新、健康養老產業等開展攻關及臨床轉化,堅持臨床研究和臨床救治協同,提升精準治療水平。推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在疾病防控、醫療救治中的集成創新與應用。(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藥監局)

    15.深化“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提升互聯網醫院服務能力,推廣“互聯網+”遠程應用,實現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探索首診試點、支付標準、醫保結算等互聯網應用,推進“互聯網+”護理、中醫、婦幼、康復等服務。搭建互聯網健康管理平臺,開展“居民健康畫像”健康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

    16.促進服務連續性。建立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工作機制,優化技術標準。鼓勵醫療機構開展多學科聯合、多專業一體化等診療服務新模式。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療機構設立慢病聯合門診,開展常見慢性病治療、預防和康復。(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

    17.提升服務便捷性。建設智慧醫院,推行分時段預約診療、醫技預約檢查、移動支付、線上查詢和藥物配送等服務。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應用,完善授權調閱和開放服務渠道及交互方式。推進新生兒相關證件多證聯辦。加快數字化預防接種門診建設。(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公安廳、民政廳、醫保局)

    18.增強服務舒適性。實施“改善就醫感受、提升患者體驗”主題活動、優化護理服務行動計劃。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和母嬰友好醫院建設。建立化解醫療糾紛長效機制,健全醫務社工和志愿者服務制度。(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司法廳、團委)

    (四)加強科學管理,推進管理精細化

    19.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堅決落實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議事決策制度,進一步優化公立醫院黨組織設置。實行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增加分級診療相關指標的權重,分級分類實施考核評價。完善高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機制。(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衛生健康委、財政廳、寧夏醫科大學)

    20.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管理。優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能設置。落實疾控機構“公益一類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類管理和運行”機制。公共衛生機構實行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各級疾控機構中高級職稱比例。(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黨委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疾控局)

    21.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標準,建立符合基層功能定位和服務特點的評價評審體系。將基層醫療質量納入全區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將服務質量、運行效率、患者滿意度等作為績效主要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五)深化體制改革,推進治理科學化

    22.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落實政府對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投入保障責任,落實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經費保障政策。嚴格按區域衛生規劃配置醫療衛生資源,按規定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加大對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傾斜力度。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23.健全服務購買機制。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建立分類管理、醫院參與、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價格機制。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上門提供醫療服務等收費政策。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總額付費、監督考核、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種付費(DIP、DRG)的住院費用占比達到70%以上。逐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普通門診保障資金籌集標準。積極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落地,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責任單位:自治區醫保局、衛生健康委、財政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金融監管總局寧夏局)

    24.完善編制和人事制度。科學核定公立醫院事業編制和備案人員數量并動態調整。推動備案人員在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事業編制人員同等對待。對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療集團內各成員單位實行編制分別核定、統籌使用,人員統一招聘和管理。(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編辦、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25.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合理確定薪酬總量,使人員支出占公立醫院業務支出的比例控制在35%—50%。合理核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綜合性醫院公共衛生科專業醫師的薪酬水平原則上不低于醫院醫師薪酬平均水平,切實保障公共衛生醫師待遇。落實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政策,基層公立醫院依據自治區政策聘用的高層次人才,所需績效工資總量按現行政策規定單列,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基數。落實鄉村醫生崗位補助,實行在崗鄉村醫生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制度。(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各級公立醫院)

    26.發揮信息技術支撐作用。深化“互聯網+醫療健康”一體化平臺建設,推進醫療聯合體內信息系統統一運營和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基本達到3級以上,實現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數據互通共享。加強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及產業園建設,發揮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研究院作用,健全信息化標準體系。建設國家智能社會治理實驗特色基地,深化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推動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平臺建設。提高網絡與數據安全防護能力。(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醫保局、民政廳、科技廳、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研究院〔寧夏大學〕)

    27.加強綜合監管。健全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加強服務要素準入、質量和安全、公共衛生、機構運行、從業人員、服務行為、醫療費用、行業秩序、互聯網醫院和健康產業監管。健全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工作體系,通過“一鍵評”平臺、內部巡察、內部審計等手段,加大監督檢查、執紀執法力度。規范社會辦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優化衛生健康領域營商環境。加強法治建設,推進相關領域法律法規制定和修訂工作。(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領導,各市、縣(區)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研究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配套措施,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進形成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宣傳引導。全面開展改革目標和重點任務宣傳,引導把握好改革的正確方向。積極宣傳工作進展和成效,總結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做好政策解讀和相關培訓。



    名?詞?解?釋


    急診急救“五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

    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五大中心”建設指引: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建設指引、醫防管理中心建設指引、運營管理中心建設指引、統計信息中心建設指引、物資供給管理中心建設指引。

    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五統一”管理:人員統一、業務統一、財務統一、信息統一、藥械統一。

    縣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兩專科”指2個中醫特色專科,“一中心”指中醫適宜技術推廣中心。

    “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


    圖讀懂:《進一步完善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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