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寧夏老舊風電場“以大代小”更新試點的通知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寧夏老舊風電場“以大代小”更新試點的通知

    zhuhan 2025-03-17 案例展示 8 次瀏覽 0個評論

    寧發改能源(發展)〔2021〕601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寧東管委會經發局,各有關新能源企業:

    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和推進清潔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先行先試作用,科學、合理、有序開展老舊風電場更新試點工作,結合寧夏實際,制定本通知。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戰略目標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以促進存量風電項目提質增效為目標,堅持“市場導向、政策延續、以大代小、有保有增、生態優先、產業促進”的原則,科學、合理、有序開展老舊風電場更新試點工作,充分挖掘老舊風電場土地、風能資源潛力,促進全區風電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由項目開發企業在老舊風電場更新管理范圍內自行申報、自主實施。鼓勵項目開發企業與第三方優勢企業探索合作機制、創新合作模式。

    堅持政策延續。老舊風電場更新須在項目原場址范圍內進行且容量不得突破原核準容量,完成更新后補貼等沿用原項目相關政策。

    堅持以大代小。老舊風電場更新時應選擇單機容量大(原則3.0兆瓦及以上)、技術先進的行業主流機型替代原有小容量風電機組,力爭實現老舊風電場土地、風能資源利用最大化。

    堅持有保有增。支持企業完成老舊風電場更新后充分挖掘剩余土地、風能資源價值,在原場址范圍內開展項目增容,增容按照新增風電項目管理。

    堅持生態優先。統籌生態環境保護與資源開發協調發展,老舊機組拆除后及時對原址進行植被及生態恢復治理,新建風電機組用地嚴格執行有關用地要求,打造環境友好型風電場。

    堅持產業促進。鼓勵區內風電制造企業積極參與老舊風電場更新試點項目建設,以延鏈、補鏈、強鏈為重點,促進風電產業上下游一體化配套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力爭實現老舊風電場更新規模200萬千瓦以上、增容規模200萬千瓦以上,充分釋放存量項目資源潛力,基本解決老舊風電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風電并網安全性、可靠性。通過開展試點,探索形成有利于老舊風電場更新規模化實施的市場開發模式、政策支持體系、金融創新機制和固廢循環利用途徑。

    技術效益目標:更新及增容風電場單機容量達到3.0兆瓦及以上,年等效利用小時數達到2000小時以上。

    社會環境效益目標:每年節約244萬噸標煤,減少排放二氧化碳608.2萬噸,二氧化硫2.05萬噸,氮氧化物1.81萬噸。

    經濟效益目標:更新及增容建設總投資達到260億元以上。

    二、實施模式

    “十四五”期間,寧夏老舊風電場“以大代小”更新試點主要針對全區并網運行時間較長、單機容量在1.5兆瓦及以下、連續多年利用小時數低下、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開發企業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企業發展需求選擇以下兩種模式之一開展相關試點工作。

    1.“等容更新”模式。在可增容規模有限、經濟性較差、增容部分不具備接入條件等情況下,按投資最低、手續最簡原則在原風機機位范圍內擇優選擇可用機位新建風電機組,或按技術經濟最優原則在場址范圍內重新選擇可用機位新建風電機組。

    2.“等容更新+增容”模式。統籌考慮場址范圍內土地和風能資源,在完成“等容更新”后,若可增容規模較大、經濟性可觀、增容部分具備接入條件,可在場址范圍因地制宜開展項目增容。

    三、保障措施

    (一)簡化等容更新項目流程

    等容更新項目不改變原有核準文件項目規模,屬于風電場站內技術改造,不在核準目錄范圍內,按照《2017年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實施備案管理,由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局或行政審批部門對等容更新項目進行備案,并向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報備。

    (二)規范增容風電項目管理

    增容風電項目按照有關政策和建設要求,參照新建風電項目實施核準管理。原則上增容項目須在老舊風電場完成更新后一年內建成投運。

    (三)項目其他要素辦理

    更新項目須嚴格執行現行風電項目建設用地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涉及用地變化時應及時辦理土地預審、建設用地報批、臨時用地報批及林評、環評、水保等相關手續。開發企業應及時向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申請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變更,向寧夏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市場注冊信息變更等手續。電網企業對更新項目接入系統方案進行復核并出具復核意見,對更新項目提出相關并網技術要求。按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促進儲能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寧發改能源(發展)〔2021〕411號)要求,項目儲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連續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各相關廳局及電網企業在政策容許范圍內簡化程序、優化流程、做好保障。

    (四)延續電價補貼

    等容更新項目嚴格按照《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建〔2020〕426號)的有關要求,延續原項目電價補貼政策執行到期,到期后按新增并網項目執行電價。

    (五)推動多元創新

    鼓勵開展多種技術模式創新,通過融合儲能、制氫、供暖等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開展智慧能源系統創新示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市場競爭力。鼓勵開發企業探索新型商業模式,通過引入第三方優勢企業等方式推進試點項目順利實施。

    (六)加大配套支持

    協調國家開發銀行等相關政策性銀行和金融機構對試點項目開發企業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減輕項目開發企業更新初始投資成本壓力。鑒于當前老舊風電場“以大代小”更新改造處于國內先行先試的探索階段,尚未形成產業規模,工程造價較高,將對試點項目的保障性收購發電利用小時數給予一定的支持,多措并舉推進試點項目順利建設和運營。

    (七)建立循環機制

    研究建立老舊風電場回收再利用機制,培育風機制造、使用、回收再利用的完整產業鏈。探索葉片、艙罩的玻纖樹脂等特殊廢棄材料的循環利用方式和廢舊高分子材料資源化有效途徑,推動風電產業循環發展。

    (八)國家政策銜接

    國家后續出臺相關政策后,按照國家政策執行。

    四、申報要求

    請各市發展改革委按照上述要求,組織各風電開發企業申報“十四五”老舊風電場“以大代小”更新試點項目,風電開發企業扎實開展老舊風電場增容更新前期工作,各市發展改革委對企業申報項目及資料進行初審,于2021年9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至我委,并組織企業按照附件1、2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寧夏老舊風電場“以大代小”更新試點的通知

    聯系人:楊澤英 聯系方式:0951-6038090

    郵 箱:nengyuan_nx@126.com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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