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關于推動張家界市住房公積金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的通知
張政辦發〔2023〕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關于推動張家界市住房公積金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動張家界市住房公積金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十二條措施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互助普惠性作用,推動住房公積金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國務院令第710號第二次修訂)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十二條措施。
一、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逐步實現“愿繳盡繳”
(一)凡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為在職職工繳納了社會養老保險的,都應當按規定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凡年滿18周歲、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均可以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進一步貫徹“房住不炒”定位,努力實現“愿貸盡貸”
(三)全面開通異地貸款,大力推行“商轉公”和“組合貸款”。支持全國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繳
存人來我市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全面實行家庭房產套數以購房所在地計算,在不提供購房地以外
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的前提下,均以二套房貸款利率計息。大力推行“商轉公”貸款并直轉。優化
二手房按揭貸款業務。開展異地抵押貸款業務。凡符合住房公積金和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條件的住房
公積金繳存人,均可以申請辦理組合貸款。
(四)提升貸款額度,降低首付比例。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達70萬元;對首套、二套購(建)普通自住住房的職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別由30%降至20%、40%降至30%。
(五)延長購(建)房貸款申請時限。已購(建)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自簽訂購房合同或者批準修建之時起,本套住房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家庭其他房產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雖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已還清的,不受時限限制,均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取消“對沖還貸”時限、地域、條件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后即可簽訂住房公積金按月或者按年“對沖還貸”協議。凡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異地購房貸款的,均可以辦理“月對沖”“年對沖”業務。
(七)實行一人購(建)房全家幫。鼓勵子女為孝敬父母以及父母為其參加或者即將參加工作的子女購(建)房,可以按相關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三、進一步解決繳存人的急難愁盼問題,確保做到“應提盡提”
(八)加大重大疾病、重大災害以及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力度。職工及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重大災害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度按個人分攤金額執行;因子女上大學、出國留學致家庭困難無法維持學業的,可以按政務服務事項提取住房公積金。
(九)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力度,適時提高提取額度。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繳存地、工作地、生活地無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每年根據我市稅務部門公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標準調整提取額度;確保按需提取,超過租房提取標準的,在提供租房備案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后,以實際發生金額提取。
四、進一步落實利民惠民政策,全力推動“應保盡保”
(十)持續加大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支持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積極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打好經濟增長主動仗實現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3〕4號),充分利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收購社會房源作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滿足各類群體租賃住房需求。
(十一)支持引進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租房、購房。對符合市、區縣黨委以及企業人才引進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有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住房不夠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貸款額度在現行政策額度基礎上最高可以上浮50%。吸引大學生和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來我市創新創業、安居樂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貸款額度在現行政策的基礎上再上浮30%。
(十二)確保普惠性政策落地落細。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下調個人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實行住房公積金緩繳、緩還貸,到期后按相關規定進行補繳、補還貸;其間,不影響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正常提取和貸款,經批準緩還貸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以上十二條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