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征50%!美國修訂301加征關稅清單,中企如何應對?

    加征50%!美國修訂301加征關稅清單,中企如何應對?

    hongzheyu 2025-03-20 聯系我們 4 次瀏覽 0個評論

    據USTR訊: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于當地時間2024年12月11日發布正式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

    • 對原產自中國的商品HS編碼8101.94.00、 8101.99.10、8101.99.80列入加征清單,加征關稅率25%,原本無需加征關稅。

    • 對原產自中國的商品HS編碼2804.61.00、3818.00.00產品由現加征關稅率25%提高至加征關稅率50%。

    此次修訂并非空穴來風,系自2024年9月24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所發布的修訂評論意見通知之后,現對征集的評論意見進行最終定調與計劃實施。

    詳見此前發起評論意見的聯邦公報鏈接: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89%20FR%2077958%20(September%2024%2C%202024).pdf

    「READING」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美提高對華部分產品的301關稅答記者問

    加征50%!美國修訂301加征關稅清單,中企如何應對?

    :12月11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宣布對自中國進口的鎢制品、多晶硅等產品加征301關稅,于2025年1月1日開始生效。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評論?

    :中方反對單邊加征關稅措施的立場是一貫的,并多次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世貿組織早已裁決美對華301關稅違反世貿組織規則。美方提高301關稅的做法是錯上加錯。美方關稅措施不僅不會解決美貿易逆差和產業競爭力問題,還將推高美國內通脹,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嚴重破壞國際經貿秩序和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美方應立即糾正錯誤做法,取消對華加征關稅。中方將采取必要措施堅決捍衛自身權益

    「READING」

    301調查基本介紹

    美國的“301條款”是指美國《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301條至第310條,即授權美國總統采取關稅或其他貿易限制措施,以保護本國產業免受其他國家“不公平貿易做法”的損害,例如違反貿易協定或者增加美國企業負擔的“差別對待”等行為。

    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節,如果出現以下情況,USTR有權啟動強制行動:美國在任何貿易協定下的權利被剝奪;或外國國家的行為、政策或做法違反或不符合任何貿易協定的規定,或以其他方式剝奪美國在任何貿易協定下的利益;或不合理地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或限制。在總統的具體指示下,USTR可以在授權范圍內采取適當和可行的行動,以遏制和消除此類行為、政策或做法,包括對相關外國貨物或服務提高進口關稅或施加其他進口限制。

    根據總統授權,通常由USTR負責啟動301調查,有時根據案件需要還將引入其他政府部門一起參與調查。調查結束后,USTR會形成調查報告并向總統提出措施建議,由總統決定實施措施。自美國《1974年貿易法》頒布以來,美國曾經多次針對中國發起301調查,經不完全統計,分別涉及如下行業:

    中國企業應對建議

    關于USTR對中國采取的現行有效的301關稅政策,企業可在USTR官網按照擬出口產品的海關編碼(HTS)進行篩查,查看現行的關稅政策。如產品落入征稅范圍,企業可以采取如下合規措施:

    (一)合理利用原產地規則

    301條款基于原產地而非出口國別征收關稅。準確界定產品的原產地是針對特定國家產品征收301關稅的基礎。通常而言,判斷貨物原產地依據“實質性改變”(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和“完全獲得”(wholly obtained)[2]兩種規則。“實質性改變”是指一件產品在形態、外觀、性質或特征方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產生了顯著的增值,適用于全部或部分由來自一個以上國家的材料組成的產品;“完全獲得”的標準是指一件產品完全在某個特定的國家生長、生產或制造。

    如深入理解并運用原產地規則,企業可以通過優化國際產能布局與供應鏈設計的方式改變原產地,以降低成本,以及在進出口過程中涉及的稅收成本,提升整體運營效率與競爭力。

    (二)積極參與聽證會或公開意見評議

    中國企業可以密切關注相關動態進展,積極參與聽證會,自行或聯合其他相關利益方提交涉稅產品清單公眾評論意見,闡明對于具體產品提高關稅的不合理理由或相應的政策不利效果。通常而言,公開評議意見提及的主要論點集中在征稅將導致成本上升,迫使資金從其他關鍵項目中重新分配,影響基礎設施投資和擴展項目的進度,且會對美國工人產生負面影響,導致就業機會和經濟繁榮的喪失,難以找到替代供應商等等。

    (三)積極提交排除征稅請求的申請

    根據征稅范圍以及適用排除程序的產品范圍,企業可以全面梳理出口及擬出口至美國的設備物項信息及海關編碼,對于可適用排除程序的物項,準備相關材料,及時提交排除申請(例如產品資料、描述性插圖、產品規格等)。

    (四)提高企業貿易合規意識,調整市場策略

    鑒于美國在進出口貿易領域實施的多重復雜措施,以及這些措施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與潛在風險,企業應積極強化自身的貿易合規意識,構建健全的合規管理體系。通過靈活調整市場策略,企業能夠更有效地規避風險,并優化供應鏈結構以增強韌性,確保企業在復雜多變的國際貿易環境中穩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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