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育全程公共衛生計生服務的通知
各相關醫療機構、各街道社區服務辦、華涇鎮計生辦:
為貫徹落實《徐匯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生育全程公共服務,整合衛生和計生的優勢資源,完善婦幼健康服務模式,促進家庭發展能力,提升婦女兒童健康水平,保障全面兩孩政策順利實施。現根據本區實際,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充分調動區域內衛生的專業技術優勢和計生的網絡平臺優勢,加強對社區家庭的優生優育宣傳、服務、監督、管理,逐年提高婚前健康檢查率、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率、早孕建冊率、隨訪服務率、系統管理率,有效提高本區出生人口素質,切實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
二、工作任務
(一)新婚家庭服務
1、適婚對象宣傳。各居委認真排摸底數,準確掌握轄區內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適婚對象名單,入戶開展婚前健康檢查知識宣傳,告知婚前健康檢查的必要性和注意事項,引導服務對象參加婚前健康檢查。
2、婚前健康檢查。我區婚前健康檢查點設在南寧路999號
2號樓2樓,由區婦幼保健所承擔婚前保健技術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婚前衛生指導和計劃生育政策指導、婚前醫學檢查、婚前衛生咨詢。區婦幼保健所在社區優質服務工作平臺信息系統中完`善新婚對象信息、。同時發放《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宣傳服務手冊》,告知服務對象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重要性和我區提供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情況。
3、新婚對象訪視。居委對已進行婚姻登記的對象進行上門訪視,了解服務對象的生育意愿,指導新婚家庭選擇適合的避孕方式、懷孕最佳時期和孕前各項準備,鼓勵服務對象參加社區孕前優生知識講座,倡導新婚家庭進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提供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服務。
(二)育齡家庭服務
1、計劃生育指導。社區加大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力度,針對不同年齡、不同生育意愿的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生殖健康、優生儼優育、避孕節育宣傳和咨詢服務,鼓勵社區家庭生育兩孩。居委每天登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2.0》“出生監測信息核實”模塊,在規定時間內準確核實本轄區居民懷孕、出生對象,準確掌握本轄區居民計劃生育的基礎數據,認真采集育齡婦女計劃生育信息。做好社區免費避孕藥具的接收、儲存、管理和發放,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有效的避孕藥具。組織婦女保健知識培訓,各街道鎮全年培訓人數>300人次,次數>8次,其中外來婦女宣傳、培訓>3次,組織居委工作人員業務知識培訓>3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設計劃生育咨詢室,提供計劃生育、婦幼衛生健康教育咨詢及指導服務,支持街遞開展各級各類業務培訓和宣傳。區婦幼保健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技術咨詢指導工作的督導。
2、備孕服務。居委對轄區內計劃懷孕對象進行排摸,發放優生優育宣傳資料,做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組織發動和受理,通過宣傳引導提高備孕家庭對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針對轄區內女方年齡在35歲及以上的戶籍育齡夫妻,發放宣傳指導服務包,同時提供有針對性的、科學的咨詢指導服務。對于需要再生育審批的服務對象,做好生育政策宣傳、咨詢和跟蹤管理。
3、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加大關愛女孩、打擊代孕、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宣傳力度。各街鎮加強宣傳引導,使需要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婦女前往有資質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對于自愿或醫學需要進行人工終止中期妊娠(妊娠14-27周內)手術的婦女,各街鎮和醫療機構嚴格把關,按照《關于加強本市人工終止中期妊娠手術審批管理的通知》(滬衛疾婦(2012]11號)要求,辦理《準予人工終止中期妊娠(妊娠14-27周內)手術證明》。為符合政策的對象提供免費基本項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外來人口環孕檢服務。
(三)孕產期豕庭服務
1、孕情通報。居委發現可能懷孕或確診懷孕婦女,應督促其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受早孕保健服務,告知當事人應在孕12周前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早孕建冊、保健咨詢和健康教育。同時居委將信息報送至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每月15日前,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將信息匯總報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孕情反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早孕建冊服務,為孕婦建立《上海市孕產婦健康手冊》,進行基本項目檢查、妊娠風險預警初篩、生育咨詢、孕產期注意事項宣傳。每月5日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向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反饋早孕建冊信息。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按照轄區分解信息,居委上門核對生育情況、計劃外孕情。戶籍人口孕早期建冊率達到97%,常住人口孕早期建冊率達到90%。
3、孕期隨訪。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月舉辦“孕婦學校”,開展孕婦保健、優生優育、孕婦營養、孕婦心理調適、出生人口性別比控制等健康教育宣傳工作,提供咨詢和專業指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需對產院妊娠風險預警評估達到黃色及以上等級的重點孕婦進行隨訪。對于醫從性較差的孕婦,居委需配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生上門工作,勸導孕婦接受醫院診療,必要時由街道鎮進行協調。
4、產后訪視。孕婦生育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產婦進行兩次隨訪,第一次在產婦出院后3-7天,第二次與第一次訪視間隔5-7天。主要服務內容為了解產婦產后健康情況,指導產褥期營養、衛生、活動、鍛煉以及避孕等,觀察新生兒的成長狀況,提供新生兒喂養、護理、嬰兒撫觸、預防等接種指導,對異常情況進行識別處理或指導及時就醫。倡導母乳喂養,進行母乳喂養技巧指導,鼓勵堅持純母乳喂養至嬰兒6個月。
5、生育保險。居委對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及時上門告知國家和本市的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政策;符合申領生育保險的,戶應告知計劃生育審核辦理需提供的材料、辦理流程和地點等,并為未辦理居住證的居民開具居住在本轄區的居住證明。
(四)0-3歲嬰幼兒家庭
1、系統保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上海市兒童系統健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要求對轄區內嬰幼兒進行系統保健管理,監測嬰幼兒個體生長發育情況,及時發現主要健康問題和影響因素,及時采取于預措施,及時發現常見病多發病,并給予健康指導和咨詢。對于孕產期和生長發育過程中存在高危因素的嬰幼兒,應轉送至區婦幼保健所進行統一保健管理。居委協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系統保健服務官傳,確保兒童系統保健管埋率達到95%,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8%。
2、社區科學育兒指導。各街道鎮根據人員分布及地區需求建立1所以上科學育兒指導機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科學育兒隊伍,面向0-3歲嬰幼兒家長,宣傳科學育兒理念,普及科學育兒知識,開展科學育兒活動。建立健全科學育兒對象檔案,每年為轄區內0-3歲幼兒家庭就近提供6次免費科學育兒早期教育指導服務。居委每6個月上門發放相應年齡段科學養育資料一份。0-3歲幼兒家長接受育兒培訓覆蓋率達到100%,服務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區衛生計生委將此項工作分別納入各街道(鎮)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目標管理考核范圍,作為年底考核依據之一。各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區婦幼保健所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高度重視該項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更為具體、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細化各自的工作流程,落實人財物,保障本轄區婦幼保健工作有效順暢落實。
2、各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加強協調,加強協作,增強合力。在宣傳倡導、指導服務、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等方面實現優勢互補,無縫銜接。充分利用科學育兒優生優育管理平臺,及時錄入相關工作信息,共同推動婦幼保健工作向精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發展。各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要指導、督促居委加強宣傳指導、信息排摸、數據上報等工作。
3、各街道社區服務辦(鎮計生辦)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分別加強對居委計生于部和婦保兒保醫生的考核獎勵,細化考核內容,提出考核要求,明確時間節點,落實獎懲措施,真正將此項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