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網上下載登記表格
為方便參保人員選擇本市定點醫療機構,7月初北京市勞動保障網和北京市教委網站將全文公布定點醫療機構名稱與地址。有關的醫療保險登記與繳費、信息變更等專用表格可從這兩個網站下載。北京勞動保障咨詢熱線12333也將提供信息查詢服務。
時間:暑假前在校生完成醫保登記
對于在校學生,學校應要求學生或家長在暑假前將已經簽字并粘貼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的《個人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和一張照片(用于貼醫保手冊)交給學校。
由學校進行相關信息的錄入,學生保費由學校代收。
每年各類學校與托幼機構在接收升學、轉學以及上托幼機構的學生與嬰幼兒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參加了醫療保險。對未參保且申請參保的,應按規定流程與時限,為其辦理下一年度繳費手續。
7月中旬社保所可辦理參保手續 四類老人不能參保
7月中旬,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或家屬、非在校的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家長,按規定持本人戶口簿(原件、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各1份)、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繳費存折(或銀行卡)、《申請表》、《個人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和參保人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3歲以下兒童除外),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辦理參保手續。
參保老人須先填寫《申請表》,有四類老人不屬于“無醫療保障”范圍,不能參加“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城鎮居民大病保險”。這四類人是:享受北京市公費醫療待遇的;享受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在外地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當地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待遇,回京且取得本市非農業戶籍的人員;按本市征地轉非有關規定辦理轉非手續,并交民政部門管理的超轉人員。
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自達到參保年齡之日起90日內持本人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辦理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用。
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是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老年人個人繳納300元;財政補助1100元。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的起付標準為130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60%的比例報銷,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可報銷7萬元。
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是每人每年(按學年)100元,其中個人或家庭繳納50元;財政補助50元。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的起付標準為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70%的比例報銷,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可報銷17萬元。
繳費方式:三家銀行代繳代扣保費
老年人、散居嬰幼兒及非在校生繳納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費主要采取委托銀行代扣代繳方式,參保人員可自己繳納,也可由其親屬代為繳納。參保人員或其親屬應先到北京銀行或郵政儲蓄銀行及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辦理《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存折》或《太平洋卡》(借記卡)申領手續。在進行個人醫療保險登記時,應如實填報與代扣代繳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費有關的信息。每年6月、7月、8月的25日(散居嬰幼兒和非在校生)和9月、10月、11月的25日(老年人),區縣社保中心委托相關銀行集中代扣代繳。
對辦理銀行卡(折)確有困難的參保人員,街道社保所可以現金形式收取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費。每年6月1日至8月30日和9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社保所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參保人員選擇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的,少年兒童續保人員及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續保人員應在社保經辦機構規定時間內,在選定存折內存入足夠的金額,以確保扣款成功。患門診特殊病種需連續治療的在校生與入托嬰幼兒續保人員,可在每年6月1日至7月22日到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手續。繳費方式可選擇委托銀行代扣代繳。
拿本:老人和生病兒童優先領取醫保手冊
在保費收取完畢后,社保中心將盡快發放醫保手冊。各區縣社保中心將優先對無醫療保障老年人打印《就診信息表》,街道社保所要在2007年9月30日前將醫療保險手冊發到無醫療保障老年人手中,確保其10月1日起持醫療保險手冊就醫。對已經繳費因病急需就醫的學生兒童,區縣社保中心也要優先打印《就診信息表》,發放醫療保險手冊。
北京晚報將與市勞動保障局獨家合作解讀“一老一小”醫療保險政策。7月5日下午2時至3時30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將通過熱線解答讀者的問題。
屆時讀者可撥打聲訊電話11616609,提出自己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