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同意開展第三批省級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的通知》,經研究,同意濟南市南部山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等8個項目(名單見附件)開展省級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工作,期限為3年。
關于同意開展第三批省級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的通知
魯環字〔2023〕130號
濟南、淄博、東營、濟寧、泰安、威海、德州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淄博、東營、濟寧、泰安、威海、德州市分行,各試點實施單位:
為深入推進我省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水平,創新環境治理模式,根據《關于推薦第三批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項目的通知》(魯環字〔2023〕70號)要求,經研究,同意濟南市南部山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等8個項目(名單見附件)開展省級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工作,期限為3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推進試點項目實施。各試點實施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創新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要求,在試點工作開展過程中積極探索,創新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組織實施方式,促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督促指導,及時糾正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推進試點工作規范實施,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將按照精準施策、市場化運作和風險可控的原則,在資源配置上予以傾斜,加大支持力度。
二、依法依規開展試點工作。各試點實施單位是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試點工作,不得以試點名義突破現有法律法規政策等要求,不得以試點名義代替項目立項等程序,不得增加地方隱性債務。
三、強化試點項目收益反哺機制。各試點實施單位要加強公益性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相關經營性產業開發項目一體化融合實施。實施過程中可適當優化試點依托項目,加大對生態環境治理的反哺力度。
四、加強試點經驗總結。各試點實施單位要加強統籌,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環境治理創新模式。試點期內每年12月底前將年度進展情況報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審查后,由兩部門上報省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同時抄報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國開行山東省分行。
附件:山東省第三批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項目名單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 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