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5月13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琪 通訊員 李娜)按查實欺詐騙保金額的一定比例(2-5%),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予以獎勵,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舉報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有獎!記者今天從湖南省醫保局了解到,《湖南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目前已經正式印發。
哪些對象需要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實施細則》明確,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以來信、來電、來訪、網絡等方式,對湖南省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湖南省各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以及參保人員等,涉嫌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進行舉報。
為保護舉報人信息,《實施細則》內容表示,舉報人可實名舉報,也可匿名舉報。
《實施細則》還指出,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涉及本地區醫療保障基金欺詐騙取行為的舉報獎勵工作。
發現哪些違法行為可舉報?
涉及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包括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的;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的;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的;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以下行為:分解住院、掛床住院;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的。
涉及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包括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的;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的;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以下行為:串換藥品、醫用耗材;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
涉及參保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主要包括: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的;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的;以及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以下行為。包括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有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的。
涉及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包括: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的;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的;侵占、挪用醫療保障基金的;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的。
舉報獎勵措施有哪些?
《實施細則》明確,舉報人舉報事項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將給予獎勵。分別為:有明確、具體的舉報對象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或線索;舉報情況經查證屬實,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舉報人提供的主要事實、證據事先未被醫療保障部門掌握或媒體公開披露;舉報人提供真實身份證明及真實有效聯系方式的實名舉報或舉報受理部門能夠聯系并核實舉報人身份的匿名舉報;舉報人選擇愿意得到舉報獎勵。
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違規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為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違規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違規事實完全相符。
二級為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違規事實、線索及部分證據,不直接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違規事實相符。
三級為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違規事實或線索,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或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違規事實基本相符。
根據《實施細則》,一級舉報獎勵按查實被欺詐騙取的醫療保障基金金額的5%給予獎勵;二級舉報獎勵按查實被欺詐騙取的醫療保障基金金額的3%給予獎勵;三級舉報獎勵按查實被欺詐騙取的醫療保障基金金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需要提醒的是,收到《舉報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獎勵通知書》之日起,舉報人應在30個工作日內領取獎金,超過30個工作日未領取獎金的,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