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中,雖然男孩的行為殘忍而過激,導致城管的死亡,但我們需要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殊性,綜合評估他的行為和心理狀態。因此,對于這名十七歲的男孩,除了判決他有罪外,法院也考慮他的未成年人身份并采取相應的教育和輔導措施,以便他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通過教育改造獲得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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