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注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承銷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行為,加強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凝聚行業共識,并經理事會審議通過,于今日發布《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以下分別簡稱《承銷規范》《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網下投資者分類指引》)。
《承銷規范》在總結吸收科創板、創業板注冊制試點中發行承銷業務相關執業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主承銷商定價責任,要求主承銷商優化路演推介安排,強化證券分析師路演推介作用,幫助網下投資者更好地了解發行人基本面、行業可比公司、發行人盈利預測和估值情況;調整對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其專業性、實用性,加強對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規范。《承銷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的基礎上,對前期以通知形式發布的有關自律要求進行了整合。同時,結合新股網下詢價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進一步細化了網下投資者行為規范要求,壓實證券公司的責任,完善自律處分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自律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網下投資者分類指引》旨在建立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體系。從投資者報價行為的合規性、專業性、獨立性、審慎性等維度,明確了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的標準,并設置關注、異常、限制和精選名單等四類名單對投資者加強管理。通過對不同名單的投資者采取差異化的約束和激勵措施,進一步督促投資者規范報價行為。通過“抓兩頭、帶中間”,促進形成優勝劣汰的網下投資者生態環境。為做好規則解讀宣講以及相關系統改造等工作,協會預留了過渡期,《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網下投資者分類指引》自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協會將通過專項培訓等方式,幫助市場主體準確深入理解規則,確保規則平穩落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