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
62項《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貫徹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60號),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在最小工作單元精準防控風險,市場監管總局在印發首批33項《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其余62項《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現予印發,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防控提供參考和指南。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的通知》(市監食協發〔2024〕35號)要求,指導企業結合實際持續抓好風險排查和管控工作。
原標題:《重點關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62項《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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