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千龍網
AI技術能夠模仿和再現人類語音及各種聲音效果,制作出高度自然和逼真的音頻,但也會引發(fā)人格權侵權爭議。從事配音、播音工作多年的殷女士意外發(fā)現,自己的聲音被AI化后,成為一款名為“魔小璇”的聲音產品,并被廣泛用于短視頻配音。昨天(12日),國內首例主張AI生成聲音產品侵犯人格權的案件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
記者從庭審中獲悉,原告殷女士從事配音、播音工作多年。今年5月,殷女士發(fā)現,一款名為“魔音工坊”的APP將自己的聲音AI化后以“魔小璇”的名義對外出售牟利,這一聲音產品出現在多個短視頻平臺的用戶作品中。
殷女士認為,是曾與自己有過業(yè)務往來的中廣影音(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將其錄制的有聲書音頻交給微軟(中國)有限公司,微軟未經其授權,將殷女士的聲音進行了AI化處理,并由平臺運營商、供應商等出售給“魔音工坊”的開發(fā)者小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殷女士主張其聲音權利被侵犯,將小問科技、中廣影音、微軟中國及平臺運營商上海藍云、供應商北京信諾時代等5家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其聲音權利的行為,下架對外出售的原告聲音;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要求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
5名被告均否認侵權。小問科技認為,其使用的聲音產品具有合法來源,來源于微軟中國。微軟中國表示,其使用聲音的合法授權來自于中廣影音。中廣影音自述原告曾與其有過合作,約定經原告錄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權屬于其所有。上海藍云和北京信諾時代稱其僅是微軟中國的平臺運營商和經銷商,不構成侵權。
本案未當庭宣判。擔任此案審判長的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趙瑞罡介紹,該案涉及新業(yè)態(tài)、新領域的權益保護,AI化聲音作品授權鏈條的認定,如認定侵權對于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侵權損害賠償范圍等,均為審理時需要考慮的難點問題。合議庭將在充分合議后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