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于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烏魯木齊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標準,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組織實施商事制度改革;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組織指導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指導、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和拍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推進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我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核查、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指導實施藥品、化妝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監督、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開展強制檢定工作;規范、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對計量檢定機構及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組織實施標準及對標準的制定進行監督;依法協調指導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管理和指導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依法對獲得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審查認可)的實驗室、檢查機構和認證機構實施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科技與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以及對外交流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知識產權保護與促進工作。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依法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監督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協調知識產權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國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優化知識產權激勵機制,放寬知識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實現信息便捷開放,加強產業專利導航,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場監管領域簡政放權有關政策措施,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范創建等活動,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提升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多層重復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推動市場監管執法力量下沉。
(二十)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
1.與區公安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區公安局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治、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通過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通報、舉報發現食品藥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藥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內設科室: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裝備配備工作;承辦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外事等活動。
聯系電話:0991-2814937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市場監管所黨務、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干部隊伍建設和干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協調統戰、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配合區“兩新組織”委員會,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小個專”非公黨建)。
聯系電話:0991-2835476
(三)計劃財務科。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各類專項資金和工作經費的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聯系電話:0991-2833532
(四)食品、食品生產與經營、餐飲服務、風險監測與應急綜合業務科室。負責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負責權限內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承擔天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聯系電話:0991-2832821
(五)藥品、醫療器械、風險監測與應急綜合業務科室。負責全區藥品、化妝品和醫療機構制劑的市場監管工作;監督、指導實施藥品、化妝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
聯系電話:0991-2815315
(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質量、計量認證認可、標準化綜合業務科。負責擬訂特種設備安全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負責擬訂推進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地方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并監督檢查標準的執行情況。
聯系電話:0991-2322315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廣告合同、市場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價格監督檢查綜合業務科。負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負責擬定廣告業發展規劃、監測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依法對轄區內權限范圍內的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聯系電話:0991-2836522
(八)政策法規科。宣傳貫徹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法制建設,推進和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派擔本級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處罰案件的聽證,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等工作。
聯系電話:0991-2827453
(九)執法稽查科。負責擬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重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掃黑除惡相關工作。
聯系電話:0991-2822315
(十)注冊登記備案、行政審批、信用監督管理綜合業務科。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制定完善、組織實施市場監管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制度和辦事流程;負責承辦市場監管行政許可事項;負責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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