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觀·關心關愛特定群體】
光明日報記者 俞海萍 光明日報通訊員 尉天晉
敬田得谷,尊老得福。
老人是家庭的根,是遠行時村頭默默凝望的眼神,是夜歸時窗口永遠亮著的燈火。孝親敬老是中華民族賡續不斷的傳統美德,老年人權益保障也是長期以來全社會的重要關切。
民政部日前發布的《2023年度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公報》顯示,截至2023年年底,我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近2.97億人,占總人口的21.1%;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超2.16億人,占總人口的15.4%。這兩組數據表明,我國已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且伴隨著高齡化特征。
當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當“數字化”與“老齡化”相遇,涉老年人贍養、繼承、家庭、婚戀等問題會呈現哪些新的特點?銀發一族的合法權益如何得到有效保護?在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中如何發揮法治力量?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
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檢察院檢察官為老人普法。新華社發
1.守好“錢袋子”:堅決打擊涉老詐騙犯罪
精心設計話術的“投資騙局”、冒充親友的電話詐騙、“精美工藝品”背后的電視詐騙……今年10月,公安部發布了九大常見涉老詐騙類型,包括投資理財、以房養老、代辦社保、文玩收藏、養生保健、養老服務、養老項目、低價旅游、黃昏戀多種詐騙名目。
隨著老年群體風險研判能力與處理法律事務等方面能力的日漸衰退,他們受騙的風險無形中增加,其在遭遇侵權后往往缺乏及時維權意識和能力。“在權益遭受侵害的老人中,有68%的老人未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一級巡視員王小娥說。
除了生理上的衰老之外,社會角色、家庭角色的改變,經濟收入的降低,患病、喪偶等情況的發生,也往往讓老年群體產生孤獨感和失落感。“這種情感缺失,成為犯罪分子常鉆的空子。”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此外,老齡化疊加數字化也是養老詐騙犯罪的新特點。“大數據信息化時代,犯罪與互聯網高度融合,養老詐騙類犯罪也不例外。老年人在移動支付、網絡購物、網絡社交等方面的需求激增,犯罪分子容易利用虛擬的網絡場景實施詐騙。”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研究中心主任馬皚表示。
針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各部門開展了高壓化、常態化的反詐斗爭——既要架好依法打擊涉老詐騙的高壓“天線”,也要接好宣傳教育、基層治理的“地線”。
2022年,公安部、最高檢等十二家單位聯合開展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2023年共破獲養老詐騙案件1.5萬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3萬余名,取得了顯著成效;2024年,司法部門依托“5·15”全國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非法集資宣傳月,組織開展了形式豐富、深入人心的宣傳活動,提升老年群體法律意識、反詐能力。
各地也創新了各類提高老年群體法律意識、反詐能力的做法:司法機關聯合社區工作人員走街串巷“駐點”開展反詐宣傳;拍攝普法宣傳片,講好反詐故事;邀請老年人進庭審現場旁聽,檢察官放緩語速、提高音量,圍繞案情焦點,深入淺出地對被告人的詐騙手法進行剖析……
“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的關鍵仍然是預防。”有關專家表示,整治規范是從源頭上防范養老詐騙違法犯罪的根本之舉。只有積極創新普法宣傳形式,讓普法宣傳進社區、進廣場、進公園,才能使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持續深入人心。
在深圳市福田區福保街道長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陪老人聊天。新華社發
2.焐熱“心窩子”: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無小事
今年7月,74歲的老人欒某來到江蘇省射陽縣檢察院,向負責接待的檢察官戴琴訴說心事——由于家庭矛盾,他的大兒子不愿再履行贍養義務,然而老伴罹患帕金森綜合征,老兩口生活難以得到保障,無奈之下,欒某向檢察院提交了追索贍養費的申請。
為了對案情有更直觀、詳細的了解,戴琴前往欒某一家進行實地走訪調查,弄清了父子之間的矛盾緣由。做好充分準備后,法院舉行了訴前調解會。“兩代人生活理念不同難免有摩擦,但父子情深,你不能棄老人于不顧。”法檢兩院工作人員在會上對欒某大兒子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父子逐漸敞開心扉,關系有所緩和,老人的贍養問題得到了解決。
近年來,涉贍養老人類案件從爭議內容上看,贍養費糾紛、遺產繼承、分家析產等傳統因素仍占據主流,體現出家庭重大財產利益與情感交織,矛盾化解難度較大。民法典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均對老年人監護、遺囑、繼承等方面的權益保護作出了明確規定,為相關司法實踐提供了堅實法律依據。
然而,“清官難斷家務事”。對于此類案件,僅僅遵照“法理”是不夠的,“情理”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比如,總結涉贍養老人類案件經驗,法檢兩院有關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表示,贍養費糾紛不是簡單的經濟糾紛,不能讓血肉親情淪為純粹的金錢關系。在維護老人合法權益的同時,還應積極引導家庭成員樹立正確價值觀,促進家庭關系和諧穩定。
父母愛子之心拳拳,子女盡孝之情切切。家庭關系未能理順導致出現矛盾糾紛,這是產生“涉贍養老人類”民事訴訟的重要原因。解開“心結”,從案件“源頭”化解糾紛,是此類家事案件治理的關鍵。
鑒于此,對于涉贍養老人類案件,近年來各地司法部門由單一“審理”轉向綜合“治理”。“審理”與“治理”一字之差,背后代表著司法理念的轉變——司法審判不單單以判決為唯一目的,而是在審理案件基礎上,力求引導全社會樹立孝親敬老的良好風氣,幫助涉案家庭重塑良好家風,明晰贍養老人的責任義務,從而讓老人真正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北京三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周荊介紹:“三中院建立了家事案件審判全程柔性調解、心理疏導貫徹始終的良性工作機制,盡可能避免當事人‘打贏官司’‘輸掉親情’局面的發生。”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該院涉贍養糾紛案件調撤率達11.07%。
“我們要轉變思路,辦案與治理并重,有規劃、有重點地參與到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總體進程中。”北京一中院副院長婁宇紅表示,要發揮“法院+N”合力,也就是整合法院與社會資源,發揮不同平臺和機構的專業優勢,促進家事矛盾的多元化解,“實現訴調有機銜接、統籌聯動,努力推動工作重心向前端延伸,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
為解決老年人吃飯難問題,天津市紅橋區丁字沽街道打造惠民社區大食堂。新華社發
3.心系“桑榆晚”:完善適老化司法服務
“用于成年人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降低心血管風險……”
用手機掃一掃二維碼,藥品說明書就會被語音讀取——這是上海某藥企對藥品說明書進行適老化改造的成果。“再也不需要因為說明書‘字小如蟻’求助別人了!”85歲的徐老先生高興地說。
“我們在辦案中發現,老年人視力下降,在閱讀識別藥品說明書的時候存在一定的困難和障礙,通過公益訴訟,我們推動一家上海藥企試點進行了藥品說明書的無障礙改造。”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閻旭介紹。
適老化改造是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不可或缺的內容,其中,司法服務適老化是重要的一環。全國政協委員、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魯曉明認為,應樹立適老型司法新思維,建立適老訴訟服務新機制,優化訴訟程序,試點涉老維權案件公益訴訟,完善無障礙訴訟設施,便捷老年人維權。
由司法場所的適老化改造,到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的體系搭建,各地“由表及里”進行了多種有益的嘗試。建立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這不僅體現在為老年人提供司法便利,其背后更蘊含著司法為民、司法公正的重要法治意義。
打造涉老審判專業化的“長青法庭”——所謂“專業化”,一方面是司法環境的適老化,另一方面也是工作機制的適老化。比如北京朝陽法院亞運村法庭,訴訟服務大廳加裝自動體外除顫儀、防滑地墊、沿墻扶手等適老化設備,還專門設立了由老年志愿者擔綱的“長青志愿崗”為老人解疑釋惑;率先在全國成立老年法庭的上海靜安法院,對于所受理的涉老案件,根據當事人年齡、文化程度、健康狀況等,在辦案系統中以“紅黃綠”三色進行分類標記,法官根據提示采取相應的觀護舉措,實現了老年群體訴訟服務“定制化”。
推動涉老司法服務“觸手可及”——司法部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包括完善實體、網絡、熱線平臺功能,為老年人打造公共法律服務“半小時”服務圈,讓老年人不論在田間地頭還是城市社區,都能線上線下及時獲取法律服務。
打通司法紓困環節——法律援助機構在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時提供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審核;對于殘疾老年人,援助機構利用定制化的“法律專遞”,提供預約服務和上門服務,使其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優質法律援助,這為老年人開啟了法律援助的“暖心綠燈”和權益保障的“直通車”。
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國已經建立以憲法為基礎,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主體,包含相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性文件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政策制度體系。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楊舸表示,未來仍需以全面性、完備性、規范性、可操作性為標準進行查漏補缺,特別是為養老保障、健康支持、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老年支持體系的發展提供法律與政策支持,發揮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功能。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廣輝建議,應從理念和具體方式入手,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廣泛征求老年人意見,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光明日報》(2024年11月30日?05版)